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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首都医科大学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10:04:46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首都医科大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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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2024年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de】顺利进【jìn】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huá】人【rén】民共【gòng】和国教育【yù】法》《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guó】高等教【jiāo】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北京市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míng】称:首都医科大学;上级主管【guǎn】部门:北【běi】京市【shì】教育委【wěi】员会。

第【dì】三条 首都医科大学是北京市政【zhèng】府、国家卫【wèi】生健康委员会、教【jiāo】育部共【gòng】建院校;是【shì】国家公办全【quán】日制普【pǔ】通高等学【xué】校,培养【yǎng】包括博士【shì】研究生、硕【shuò】士【shì】研【yán】究生、本科生、高职(专科【kē】)在内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对经由省级招生机构审核通过并【bìng】被学校确【què】认【rèn】录取【qǔ】的本科、高【gāo】职(专科)考生,将发放由【yóu】校长【zhǎng】签【qiān】发并盖有首都医科大学公章的【de】新生录取通知,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对取得学校学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毕业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zhèng】书学校【xiào】名称【chēng】为首【shǒu】都医科大学;符合学位授【shòu】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shū】。

第四条 学校办学地址:校本部(主校区)——北京【jīng】市丰台【tái】区右安门外西【xī】头【tóu】条【tiáo】10号;顺义校区(燕京医学院)——北【běi】京市顺【shùn】义区大【dà】东路【lù】4号。

第五条 学【xué】校【xiào】招生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fāng】针,坚持公【gōng】平竞争、公【gōng】正【zhèng】选拔、公开【kāi】透明【míng】的原则,德智体美劳【láo】全面【miàn】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shòu】纪【jì】检监察部门、考生【shēng】、家长及社【shè】会各界【jiè】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dì】六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xué】校的招【zhāo】生【shēng】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本专科生【shēng】招生工作组【zǔ】,负责学校本【běn】科、高【gāo】职(专【zhuān】科)的招【zhāo】生工作【zuò】。

第七条 学校教【jiāo】务处招生办【bàn】公室(简称招生办公室)是我校本【běn】科、高【gāo】职【zhí】(专【zhuān】科)招生的【de】实施机构,具体负责处理【lǐ】本科、高职(专【zhuān】科)招生【shēng】的日常工【gōng】作。

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jiǔ】条 学校根据国【guó】家和北京市政【zhèng】策【cè】要求,统筹【chóu】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shì】)考【kǎo】生数量、生【shēng】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kuàng】等因素,并结合学校近【jìn】年【nián】来各省(自【zì】治区、直辖市【shì】)来源计划落实情【qíng】况,确定分【fèn】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24年各专【zhuān】业【yè】分【fèn】省招生计划详【xiáng】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生【shēng】专业和计【jì】划》。在【zài】京招生的“双培【péi】计划【huá】”“外培【péi】计【jì】划”“北京郊区定向【xiàng】班”“北京【jīng】急救中心【xīn】定向班”,依据北京市相关政策和【hé】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tiáo】 按照教育部及北京市【shì】相关文件【jiàn】精神,我校预留不超【chāo】过【guò】招【zhāo】生计划总数约1%的计划【huá】,预留计【jì】划的使用经学校【xiào】本专科【kē】生招生工【gōng】作组【zǔ】集体讨论决定,主要用【yòng】于生【shēng】源质量调控【kòng】及【jí】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qǔ】问题,或投放到生源相对【duì】较好的省份。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规则

1.学校在【zài】招生录取过程中根据【jù】生源的具体情况确定提档【dàng】比例,调阅比例原则上不【bú】超【chāo】过公【gōng】布招生计划的【de】120%。实行【háng】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gēn】据生源【yuán】情况,调【diào】档比例原【yuán】则上不超过招【zhāo】生计划105%。

2.录取时,进档考生以高考实考分和专业志愿为录取【qǔ】依据,采取分数优先的方法确【què】定专业,不设【shè】专业【yè】级差。在实考分【fèn】数相【xiàng】同的情况下【xià】,优【yōu】先【xiān】录取专业志愿【yuàn】在【zài】前者【zhě】。分数志愿均相同【tóng】且专业计划余额不足时,优先录取【qǔ】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在政策性加分相同的情况下,将依次比较数学【xué】、语文、外语和综合【hé】科目【mù】成绩或选考三【sān】科总成【chéng】绩【jì】,对单科成绩高【gāo】者进行【háng】录取【qǔ】。

3.对于实【shí】施【shī】高招【zhāo】改【gǎi】革省份,我校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详见各【g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yuàn】网站【zhàn】和我校招生【shēng】信息网。

4.对于报考我校【xiào】“双培【péi】计划”“外培计划”专【zhuān】业【yè】的【de】考生,具体要求详见《首都医科大学2024年高【gāo】水平交叉人才【cái】培【péi】养“双培【péi】计划”“外培计划”报【bào】考须【xū】知》。

5.我校2024年临床医学(乡村医生)高职自主招生具体情【qíng】况【kuàng】详见《首都医科大学【xué】2024年【nián】高等职【zhí】业教育自主【zhǔ】招生章程》。

6.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语种要【yào】求:“首医阶【jiē】平班”和“5+3”一体化部分【fèn】专业课【kè】程英文授【shòu】课,凡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学【xué】后须【xū】改学英语。

2.单科成绩【jì】要求:“外培计划”要求外语单科成绩预防医学专业不得【dé】低【dī】于125分、护理【lǐ】学【xué】专业【yè】不得低于100分,凡非英语语种的考【kǎo】生入学【xué】后须【xū】改学英语。

3.体检要求:学校在执【zhí】行【háng】《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体【tǐ】检工作【zuò】指【zhǐ】导【dǎo】意见》(教【jiāo】学〔2003〕3号)和《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zhāo】生学生入学身【shēn】体检查【chá】取消【xiāo】乙肝【gān】项目检测【cè】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育厅〔2010〕2号)的前提下,从医学人才培养【yǎng】和就业的特殊要求考虑【lǜ】,从对考生负【fù】责【zé】、维护考生利益的原【yuán】则出发,再次强调【diào】对【duì】考生身体状况的特【tè】殊要求,并做补充【chōng】说明【míng】。

(1)各专业对【duì】考生视力【lì】的要求是:各眼近视矫正视力不低于4.8,各眼矫【jiǎo】正视力镜片度数不超【chāo】过800度,无【wú】色盲、色【sè】弱,无【wú】斜视、弱视;

(2)各专业对考生听力的要求是:双耳听力范围均不低于3米;

(3)各专业对于嗅觉迟钝、口吃者不予录取;

(4)口腔医学专业不招收左利(即左撇子)的考生;

(5)肝功能异常者报考医学类专业不予录取;

(6)考虑到医【yī】疗卫【wèi】生服务的【de】特殊性,学校明确提出,不鼓【gǔ】励躯干或肢体残疾考【kǎo】生报考我校医【yī】学类专业【yè】,否则将无法完成【chéng】学业。

对【duì】于新【xīn】生【shēng】的身体健康状况将以入学后的体【tǐ】检复查为准,对复查不符合入学条【tiáo】件者【zhě】,将取【qǔ】消其【qí】入学资格。

4.护理学和助产学专业的要求:护理学【xué】和助产学专【zhuān】业招【zhāo】收【shōu】女生和有专业志愿的男生,若男生未报考【kǎo】护【hù】理学和【hé】助【zhù】产学【xué】专【zhuān】业,不予调【diào】剂;鉴于护理和助产行业的【de】特殊【shū】性,对报考护理学和助【zhù】产学专【zhuān】业的考生要适当考虑身高,身高不【bú】低于【yú】1.55米。

5.北京【jīng】郊区【qū】定向生的要求:在北京【jīng】地区招【zhāo】收本科临床【chuáng】医学【xué】、预防【fáng】医学【xué】专业郊【jiāo】区定向班,在【zài】本科【kē】提【tí】前批录取,面向定向单位所在区户籍的考生,不能跨区【qū】报考,只录取第一志愿报【bào】考我【wǒ】校且有专【zhuān】业志愿的考生。教学过程在顺义校区(燕京医学院)进【jìn】行【háng】。录取后【hòu】考生必须在【zài】学校规【guī】定的时间内与定向单位【wèi】签订“定向就业协议【yì】”,方可办理新【xīn】生入学【xué】手续。考生毕业后由定向单【dān】位【wèi】安排就业。

6.北京急救中心定向生的要【yào】求:在北京地区招收的本科临床医学专业(北【běi】京急救中心定向),在本【běn】科【kē】提前【qián】批录取【qǔ】,面向北京市户籍的考生,只【zhī】录【lù】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有【yǒu】专【zhuān】业【yè】志愿的考生,教学过【guò】程在【zài】顺义校区(燕京医学【xué】院)进行。录取后考生【shēng】必须在【zài】学校规定的时【shí】间内与【yǔ】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jiù】业【yè】协【xié】议【yì】”,方可【kě】办理新生入学手续。考生毕业后在定向【xiàng】单位就业。

7.内地高中班的要求:学校招收的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录取。临【lín】床【chuáng】医【yī】学、预【yù】防医学、医学【xué】检验技【jì】术和医学影像技术专业【yè】在【zài】顺义校区(燕京医学院)学【xué】习培养,住顺义校区;其他【tā】专业在校【xiào】本部培养。

8.新疆少数民族预科班的要求【qiú】:学校【xiào】招收新疆少【shǎo】数民族预科生,招生类型【xíng】为“单列类【lèi】(选考外语)”,考生录【lù】取后预科学习一【yī】年,预科考试成【chéng】绩合格后,按录取专业转入我【wǒ】校【xiào】学【xué】习。

9.根【gēn】据《首都医科大学【xué】关于【yú】印发本专科学生学【xué】籍管理规定(修【xiū】订【dìng】)的通知》(首医大【dà】校字〔2019〕118号)文件精神,符【fú】合条件【jiàn】的学【xué】生【shēng】可提出【chū】校内转专业申请。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三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需交纳学费、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

1.学费:“首医阶平班”:本科阶段6000元/年,博【bó】士【shì】研究生阶段10000元/年;“5+3”一体【tǐ】化【huà】本【běn】硕连读专业:本科【kē】阶【jiē】段6000元/年,硕士研究生【shēng】阶【jiē】段8000元/年【nián】;本科专业:医学类专业6000元/年,工学【xué】类专业5500元/年,管理【lǐ】学类专业5000元/年。

2.住宿费:我校将根据【jù】住宿条件的【de】不同收取不同【tóng】标准的住宿【xiǔ】费用,一般为每学年【nián】750-1200元。

3.临【lín】床医【yī】学(北京郊区定向)、预【yù】防医学(北【běi】京郊区定【dìng】向【xiàng】)、临床【chuáng】医学(乡村医生定向)专业免收学费和住宿费。

以上费用标准以2024年北京市教委审核结果为准。

第十四条 学校为家庭【tíng】经济困难学生【shēng】提供多种资【zī】助途径【jìng】,主【zhǔ】要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guó】家助学【xué】金、国家助学贷款、饮水洗澡电话补【bǔ】贴、绿色通道【dào】、校内【nèi】困难补【bǔ】助、勤【qín】工助学及校外资助【zhù】项目【mù】。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新【xīn】生报到【dào】后,学【xué】校将对录取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凡【fán】不符合招生【shēng】规定或有舞弊【bì】行为的学【xué】生,将取消其入【rù】学资格【gé】。

第十【shí】六【liù】条 首【shǒu】都医【yī】科【kē】大学网址https://www.ccmu.edu.cn,首都【dōu】医科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hsh.ccm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10)83911084

申诉电话:(010)83911042

第【dì】十七条 本章程公【gōng】布后,如【rú】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根【gēn】据【jù】当地相关【guān】政策制【zhì】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bù】。

第十八条【tiáo】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首都【dōu】医科大学教务【wù】处招生办公【gōng】室【shì】负责解【jiě】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