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东北财经大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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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财经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东北财经大学是财政部、教育部、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二条 办学地【dì】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lián】市沙河口【kǒu】区尖【jiān】山街217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三条 主要办【bàn】学条件【jiàn】:校园占地面积650205.2平【píng】方【fāng】米(约【yuē】合974.8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fáng】面积15.2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3.2平方米;生【shēng】师比【bǐ】19.9:1;专任【rèn】教【jiāo】师1056人,其中具【jù】有研究生学位教【jiāo】师占【zhàn】专任教师的比例为【wéi】96.3%,具有【yǒu】高级职务教师占专【zhuān】任教师的【de】比例为50.6%;教【jiāo】学科研仪器设【shè】备总值20450.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yán】仪器设备值【zhí】7678.2元;纸质图书195.6万册,生均纸质图书73.4册。
住宿条件:2024级新生宿【xiǔ】舍标准【zhǔn】(4、5、6、8人)/间【jiān】。宿【xiǔ】舍分配方案:2024级新生入学学校集中统一分配宿舍。
第二章 计划说明
第四条【tiáo】 学校【xiào】严格按照教【jiāo】育部和上级【jí】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yào】求,坚【jiān】持公平、公正、公开的【de】原则,综合考【kǎo】虑各省份生源【yuán】情况【kuàng】及学校办学【xué】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合理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校根据【jù】教育部规定,在【zài】国家核定的年度招【zhāo】生规模【mó】内,坚持集体议【yì】事【shì】、集体【tǐ】决策、公【gōng】开透明的原则实施录取。
在高考综【zōng】合改革试点省【shěng】(市)设置的招生【shēng】专业(类),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zōng】合素质评价档【dàng】案的使用办法【fǎ】,以当地【dì】教育行政部门(或招【zhāo】生考试部门)及我【wǒ】校官【guān】方【fāng】网站【zhàn】公告为准。在辽宁省等实行“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fèn】,我校按物【wù】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fèn】列招生计划,分【fèn】别投【tóu】档录【lù】取。
第六条 日语【yǔ】专业只招收日语、英语【yǔ】、俄语、法【fǎ】语语【yǔ】种考【kǎo】生【shēng】;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shōu】英【yīng】语语种考【kǎo】生;国际【jì】经济与贸易、会计学的注册会计师方【fāng】向和【hé】国际会计方向【xiàng】、萨里国【guó】际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hé】国际商学院【yuàn】中外合作办学【xué】项目学习期间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其他专业入学后外语课程均为英语。
第三章 专业设置
第七条 专业设置如下: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科类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授予学位门类 | 学费(元/学年/生) |
1 | 020101 | 经济学 | 4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经济学 | 5720 |
2 | 020102 | 经济统计学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经济学 | 5720 |
3 | 020109T | 数字经济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经济学 | 5200 |
4 | 020201K | 财政学 | 4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经济学 | 5720 |
5 | 020202 | 税收学 | 4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经济学 | 5720 |
6 | 020301K | 金融学 | 4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经济学 | 5720 |
7 | 020302 | 金融工程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经济学 | 5200 |
8 | 020303 | 保险学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经济学 | 5200 |
9 | 020304 | 投资学 | 4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经济学 | 5200 |
10 | 020305T | 金融数学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经济学 | 5200 |
11 | 020310T | 金融科技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经济学 | 5200 |
12 | 0204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4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经济学 | 5720 |
13 | 030101K | 法学 | 4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法学 | 4800 |
14 | 050207 | 日语 | 4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文学 | 5100 |
15 | 050262 | 商务英语 | 4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文学 | 5100 |
16 | 050301 | 新闻学 | 4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文学 | 4800 |
17 | 050303 | 广告学 | 4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文学 | 4800 |
18 | 071201 | 统计学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理学 | 5200 |
19 | 071202 | 应用统计学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理学 | 5200 |
20 | 080717T | 人工智能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21 | 080910T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理学 | 5200 |
22 | 120101 | 管理科学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管理学 | 5200 |
23 | 120102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管理学 | 5200 |
24 | 120801 | 电子商务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5200 |
25 | 120103 | 工程管理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管理学 | 5200 |
26 | 120104 |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管理学 | 5200 |
27 | 120108T |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管理学 | 5720 |
28 | 120201K | 工商管理 | 4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5200 |
29 | 120202 | 市场营销 | 4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5200 |
30 | 120206 | 人力资源管理 | 4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5200 |
31 | 120601 | 物流管理 | 4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5200 |
32 | 120203K | 会计学 | 4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5720 |
33 | 120204 | 财务管理 | 4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5200 |
34 | 120207 | 审计学 | 4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5200 |
35 | 120208 | 资产评估 | 4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5200 |
36 | 120402 | 行政管理 | 4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5200 |
37 | 120403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4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5200 |
38 | 120901K | 旅游管理 | 4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5200 |
39 | 120201KH | 工商管理 | 4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60000 |
40 | 120204H | 财务管理 | 4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60000 |
41 | 120901KH | 旅游管理 | 4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60000 |
42 | 120203K | 会计学(国际商学院专业) | 4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25000 |
43 | 020301K | 金融学(国际商学院专业) | 4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经济学 | 25000 |
44 | 020101H | 经济学 | 4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经济学 | 48000(国内) |
45 | 020301KH | 金融学 | 4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经济学 | 48000(国内) |
46 | 120203KH | 会计学 | 4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48000(国内) |
注:专业代【dài】码后标【biāo】注“H”的专业为中外【wài】合作办学【xué】专业和项【xiàng】目。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专业【yè】选考【kǎo】科【kē】目要求详见第七章第二【èr】十三条。
第【dì】八条 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xué】习期满【mǎn】,成绩合格【gé】颁发东北【běi】财经大【dà】学普通高等【děng】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东北财经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de】颁【bān】发东北财经大学【xué】学士学位证书【shū】。
第五章 收费标准和奖助学金
第九【jiǔ】条【tiáo】 根据国家有【yǒu】关规定【dìng】,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fèi】用【yòng】,具体【tǐ】标准依据招生【shēng】当年【nián】、实施招生【shēng】录取【qǔ】前的最新【xīn】规【guī】定【dìng】执行。学校【xiào】按照辽宁【níng】省教育厅、省物价【jià】局、省财政厅《转【zhuǎn】发教育【yù】部国家发展改革委【wěi】财【cái】政部关于进一【yī】步规范【fàn】高校教【jiāo】育收费【fèi】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辽教发[2006]76号【hào】)的有关【guān】规定执行退费。学生因故【gù】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条 学费收费标准:
(一)会计学、金融学、大【dà】数据管理与应用、国际经济与贸易、财【cái】政学【xué】、税收学、经济学【xué】、经济【jì】统计学专业5720元/学年/生;
(二)日语、商务英语专业5100元/学年/生;
(三)法学、新闻学、广告学专业4800元/学年/生;
(四)萨里【lǐ】国际学院【yuàn】工【gōng】商管【guǎn】理、财务管理、旅游管【guǎn】理中外【wài】合作办学专业60000元/学【xué】年/生;
(五【wǔ】)国际【jì】商学院【yuàn】会计学、金融【róng】学专业25000元/学年/生;中【zhōng】外合作办学【xué】项【xiàng】目48000元/学年【nián】/生;参加中外合作办【bàn】学项目【mù】的学生在【zài】国外就读期间学【xué】费【fèi】以学生【shēng】出国当年外【wài】方大学公布的国际学生收【shōu】费标准为准,学【xué】生需考虑到外方【fāng】大学学费可能上涨及汇【huì】率变化的风险。
(六)其他专业5200元/学年/生。
按专业类【lèi】招生的专【zhuān】业,根据该专业类内较高【gāo】学费【fèi】标准缴纳学费,专业【yè】分流【liú】后,按照学生【shēng】分流专业的【de】学费标准退还已缴纳学年超出【chū】部分【fèn】学【xué】费。
第十一条 住宿费1200元/学年/生。
第十二条 学校【xiào】以品【pǐn】学兼优学【xué】生为【wéi】奖【jiǎng】励对象【xiàng】,设【shè】有【yǒu】多种奖学金【jīn】;以家【jiā】庭经济困难学生为资助【zhù】对象,建立了以国家助【zhù】学贷款为主,助学金、学费【fèi】减免、勤工助学为辅【fǔ】的完善的资助体系。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省政府【fǔ】奖学金【jīn】8000元/生·年【nián】,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yuán】/生·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生·年、二等2750元/生【shēng】·年。
第六章 国际合作
第十三【sān】条 经教育部批准,学【xué】校与英国萨里【lǐ】大学合【hé】作创建了【le】东北财经大学萨里国际学院,设有工商管【guǎn】理【lǐ】、财【cái】务管理和旅【lǚ】游管理三个中外合作【zuò】办学专业;招生【shēng】方式为【wéi】:纳入【rù】国家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shēng】计划,参加【jiā】全【quán】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rù】学考试,并符合相关【guān】招生录取【qǔ】规【guī】定和要求,在【zài】本【běn】校同批【pī】次录【lù】取。符【fú】合中外双方【fāng】毕业【yè】与学位授予条件,颁发东北财经大学的学历、学位证书和英【yīng】国萨里大学的学位证书。
第十四条【tiáo】 经教育【yù】部和省教育厅【tīng】批准,学校与多所国外知名大学合作建【jiàn】立了中外合作【zuò】办【bàn】学项目,招生【shēng】方式为:纳入国家普通【tōng】高等【děng】学校招生计划,参加【jiā】全国普【pǔ】通【tōng】高等学校【xiào】统一入学考试,并【bìng】符合相关【guān】招生录取规定和要【yào】求,在本校同批次录取。具体如下:
(一)东北【běi】财经【jīng】大学与【yǔ】英国奥斯【sī】特大学合作举办金融学专【zhuān】业本科【kē】教育项目(教育部【bù】批准书编号:MOE21UK2A20040912O)
(二)东北财经【jīng】大学【xué】与英国【guó】奥斯特大学合作举办会计【jì】学专业本【běn】科教【jiāo】育项目(教【jiāo】育部批准书编号:MOE21UK2A20040913O)
以上两个中【zhōng】外合作办学【xué】项目为“4+0”双学位模【mó】式,学生在东北财经大学完成学【xué】业,并符合中【zhōng】外双方毕【bì】业与学位授予条件【jiàn】,可申请获得东【dōng】北财【cái】经【jīng】大学颁【bān】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xué】士学【xué】位证书和【hé】国外合作大学【xué】颁【bān】发的学士学【xué】位证【zhèng】书(国外大学学位【wèi】与学历证书为一份证书)。符合项目【mù】规定学术标【biāo】准,并达【dá】到出国【guó】语言水平的学生可自愿申请在大三学年赴英方大学学习一年然后于大四学年回国完成学业或在大三学年赴英方大学学习两年。
(三)东北财经【jīng】大学与加拿【ná】大西安大略大学【xué】国王【wáng】大学学院【yuàn】合作举办经济学专业本科教育【yù】项目(教育部【bù】批准【zhǔn】书编号:MOE21CA2A20020910O)
学位颁发具有两种形式【shì】:第一,双学位形式。学生在完成前两年国【guó】内阶【jiē】段学习后【hòu】,如果符合项目【mù】规定学【xué】术【shù】标准并【bìng】达到出国语言水平【píng】,可自【zì】愿申【shēn】请【qǐng】赴国外合作大学学【xué】习。按照【zhào】项目要求完成学【xué】业并符合中外双方毕业【yè】与【yǔ】学位授予【yǔ】条件的【de】学生,可申请获【huò】得【dé】东北【běi】财经大学【xué】颁发的本【běn】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wèi】证书和国外合作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zhèng】书(国外大学【xué】学位【wèi】与学历证书为【wéi】一【yī】份证书)。第二,单学位形式。学生【shēng】在国内学习,在【zài】完【wán】成学业并符合毕【bì】业与【yǔ】学【xué】位授【shòu】予条件后,可申请获得东北财经大【dà】学颁发的本科毕业【yè】证书与学位证书。
(四)东北【běi】财经大学与澳大【dà】利亚科廷大学【xué】合作【zuò】举办会计学专业本科教【jiāo】育项【xiàng】目【mù】(教育部批【pī】准书编号:MOE21AU2A20030087O)
该【gāi】项【xiàng】目为“3+1”模式,学生须在【zài】国内学【xué】习三年,在【zài】语言和课【kè】程成绩达到外方要求后【hòu】,将在国【guó】外合作大学完成最【zuì】后一年专业课程学习;按照【zhào】项目要求【qiú】完成【chéng】学业并符合中外双方毕【bì】业与学位授予条件【jiàn】的学生,可【kě】申请【qǐng】获得东【dōng】北财经大学颁发的本【běn】科毕【bì】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shū】和国外【wài】合作大【dà】学【xué】颁发的学士学位证【zhèng】书(国【guó】外大【dà】学学位与【yǔ】学历证【zhèng】书为一份证书)。学【xué】生【shēng】在就读期间如因课程或语言成绩【jì】未【wèi】达到出国【guó】要【yào】求,或因个人身体、家【jiā】庭等原因提出不出国申请,经【jīng】批准【zhǔn】可继续在东【dōng】北财经大学学习;学生在完成学业并【bìng】符合毕业与【yǔ】学【xué】位授予条件后【hòu】,可申请获得东北财经【jīng】大【dà】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
具体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以实际发布为准。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依据【jù】国家教育【yù】部最【zuì】新颁布的《普【pǔ】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工【gōng】作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gōng】正选【xuǎn】拔、公开透明【míng】的原则,对考生【shēng】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hé】评价、择【zé】优录取。
第十六条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dàng】的批次【cì】,投档比例原则【zé】上控制在【zài】105%以内。学校【xiào】调档比例根据各【gè】省份志愿模式【shì】和生源【yuán】情况进行调【diào】整;实行平行【háng】志愿省份的进【jìn】档服从专业调剂考生,符【fú】合相关规定并无专业受【shòu】限【xiàn】情况【kuàng】,均予以录取。
第【dì】十七条【tiáo】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学校按照【zhào】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cán】疾人联合会最新印发的《普【pǔ】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入学【xué】后,学校【xiào】将【jiāng】对新生【shēng】身体健康【kāng】状况进行复查,对【duì】复【fù】查后不能进【jìn】行正【zhèng】常学【xué】习的【de】,按学【xué】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学校对填报志愿采取非平行志【zhì】愿方【fāng】式的考生实行院校【xiào】“志【zhì】愿优【yōu】先【xiān】”的录取规【guī】则;对填报志愿采取平行志愿【yuàn】方式的考生实行【háng】“分【fèn】数优先【xiān】”的录取【qǔ】规则;无院校志愿考生不予录取【qǔ】。
第十九条 学校【xiào】认可各省有关【guān】加分或降【jiàng】分【fèn】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条 对【duì】于采取“专业(类)+院校”志愿【yuàn】填【tián】报和【hé】投【tóu】档模式的【de】高考综合改革省【shěng】份(包含浙江省、山东省、辽宁省、河北省、重庆市、贵州省),对进档考生学校按投档专业志愿录取。
第二十一条 对于非高【gāo】考综合改【gǎi】革【gé】省份和采取“院校专业【yè】组”志愿填报和【hé】投档模【mó】式的【de】高考综合改革【gé】省份,对进档考生学【xué】校专业录取采取【qǔ】“分数优先”的规则,无“专【zhuān】业级【jí】差”,以高考文化课【kè】总成绩作为划分【fèn】专业的标准。
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以下顺序优先录取:
(1)教育部和各省份规定享有高考加分或降分政策的考生;
(2)教育部规定享有“优先录取”政策的考生;
(3)专业志愿靠前的考生;
(4)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文科【kē】或【huò】“3+1+2”模【mó】式按【àn】院校专【zhuān】业组【zǔ】报考的高考综合改【gǎi】革【gé】省【shěng】份【fèn】历史学科类,按照语【yǔ】文、数学、外语;理科或“3+1+2”模式按院校专业组报考的高考【kǎo】综合改革省【shěng】份物理【lǐ】学【xué】科类,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无文【wén】理分科【kē】(“3+3”模式【shì】按院校专业组报考【kǎo】的高考【kǎo】综合改革省份)按【àn】语【yǔ】文、数【shù】学、外语;部分专业按照外语、语文【wén】、数学,该部分专业含日语【yǔ】、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yì】、会计学【xué】(国际【jì】商【shāng】学【xué】院专业)、金融学(国【guó】际商学院专【zhuān】业)、中外【wài】合作【zuò】办学【xué】专业和项【xiàng】目)。
第二十二条 对内蒙古进档考生采【cǎi】取【qǔ】招生计【jì】划1:1范围【wéi】内按“分数优先”的规则录取,若有退【tuì】档【dàng】,不进【jìn】行顺延录取【qǔ】。
第二十【shí】三条【tiáo】 高考综合改革省【shěng】份考生选考科目【mù】须【xū】符合我校相【xiàng】关专业选考科目要【yào】求。对于高考综【zōng】合改【gǎi】革省份,统计【jì】学、应用统计学、人【rén】工【gōng】智能【néng】、数据科【kē】学与大数【shù】据技术专【zhuān】业选考科【kē】目【mù】要求物理、化学(考生须同【tóng】时【shí】选考“物理”和【hé】“化学”2门科目方可报考);经济统计学、数字经济【jì】、金融工程、金融【róng】数【shù】学、金融科【kē】技、管理科【kē】学【xué】、信息管【guǎn】理与【yǔ】信息系统【tǒng】、工程【chéng】管【guǎn】理【lǐ】、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物理(考生须【xū】选考“物理”科【kē】目方可报考【kǎo】);其他【tā】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mù】要求。
第二十四【sì】条【tiáo】 中外合【hé】作办学专业【yè】和项目【mù】(包【bāo】含的专业和项目【mù】见第【dì】六【liù】章)无专业志【zhì】愿不予录取,要求考【kǎo】生外语成绩115分(含)以上(外语满分不是150分的省份【fèn】,按满分的76.6%进【jìn】行折算),录取后首【shǒu】年强化英语学习,升入大二时要求英文水平必须能够适应全英文授课环境。
第二十五条 部分专【zhuān】业【yè】按照专业类招生,具【jù】体专业【yè】类所【suǒ】包含专【zhuān】业以学校本科招生网【wǎng】发布【bù】及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按专业类录【lù】取学生【shēng】大学二【èr】年【nián】级依据【jù】个人意愿、学习成绩、综合【hé】表现和【hé】学校相【xiàng】关【guān】规定确定专业。
各专业培养方向毕业证书专业名称按专业标注,无培养方向字样。
对于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港澳【ào】台【tái】侨等【děng】计划类型,按具体专业安排的招【zhāo】生计划,学校【xiào】按【àn】具体专业对所录取学生进行培【péi】养,学生也可选【xuǎn】择参【cān】加专业类【lèi】分流。
第二十六【liù】条【tiáo】 保送生、定向生、少数民族预科班【bān】、内地新疆高中班、港澳台【tái】侨录取按上级教育主管【guǎn】部门和学【xué】校有关规定及【jí】本章程【chéng】执行【háng】;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huá】的招生【shēng】项【xiàng】目, 不执【zhí】行所有高考【kǎo】加分项目和分【fèn】值。
第八章 联系方式及其他
第二十七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s://www.dufe.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s://zs.dufe.edu.cn
电子信箱:student@dufe.edu.cn
电 话:0411-84710258 0411-84710259
传 真:0411-8473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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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视频号:东北财经大学招生办
招生咨询QQ群:108538798(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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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dì】二十【shí】八条 本章程由东北【běi】财经大学招生就业处【chù】负责解释,自【zì】公【gōng】布之日起生效【xià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