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huá】人民共和国教育法【fǎ】》《中华人民共【gòng】和国【guó】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bù】有【yǒu】关规【guī】定,特【tè】制定本章【zhāng】程。
第二条 本章程【chéng】适用于我校今【jīn】年普通【tōng】高等教育的【de】专科层次招生工作【zuò】。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专科学校
层次:专科
第四条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东方广场校区: 吉林省长春市长春经济【jì】技术开发区东方广场街道大【dà】连【lián】社区【qū】吉【jí】林大【dà】路6177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专业:
药品生物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化妆品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药物制剂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药【yào】物制剂技术(中外合作【zuò】办学【xué】)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
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临床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口腔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护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
助产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中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针灸推拿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中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中医养生保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医学美容【róng】技【jì】术(中外合【hé】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yuán】;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卫生信息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预防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老年保健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医学营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眼视光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wán】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fú】合毕业条件,专科毕业生由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jīn】、国家助学贷款【kuǎn】、服【fú】兵【bīng】役高等【děng】学校学生国家【jiā】教【jiāo】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fèi】补偿国家助学【xué】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hé】“绿色通道【dào】”等内容。此外,我【wǒ】校校内资【zī】助【zhù】还设立优秀奖【jiǎng】学【xué】金、临【lín】时困难补助等资助项目。
第八条 有关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jiā】庭【tíng】经【jīng】济困难【nán】学生可向【xiàng】户籍所在县【xiàn】(市、区)的学生资助【zhù】管理机构申请办【bàn】理生源地【dì】信用【yòng】助学贷款。家庭经济【jì】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hé】住宿费,可【kě】在开学报【bào】到时,通【tōng】过高校开设的“绿色【sè】通道【dào】”先办【bàn】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学生资助【zhù】部门根据【jù】学生【shēng】具体情况【kuàng】开展困【kùn】难认定,采取【qǔ】相应措施给予资【zī】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护理【lǐ】(中外【wài】合作办学)专业部分主干课用【yòng】英语授课,宜【yí】英语【yǔ】语种考生【shēng】报考,其【qí】他专业外语【yǔ】语种不限。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医学美容技术、助产专业宜女生报考。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我校【xiào】对招收考生【shēng】身体【tǐ】及【jí】健康状【zhuàng】况的要求【qiú】,执行教育部、原卫【wèi】生部、中【zhōng】国残疾人【rén】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de】《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jiǎn】工作指导意【yì】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一)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dàng】的【de】批次【cì】,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zài】120%以内。按照【zhào】平行志愿投档【dàng】的批次,调【diào】档比例原则【zé】上控制在105%以内。如【rú】生源省份【fèn】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shēng】源【yuán】省份【fèn】要求执行。
(二)院校志愿【yuàn】:对按顺序志【zhì】愿投档的省份,首先录【lù】取第一志【zhì】愿考【kǎo】生,当第一志愿生【shēng】源不【bú】足【zú】时,按未【wèi】录满的专业计划补缺录取【qǔ】其他志【zhì】愿考生。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首先录取先【xiān】投档的考生,未录满的专【zhuān】业【yè】计【jì】划录取后【hòu】投档【dàng】的考生。
(三)专业志愿:我校以考生的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qǔ】,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tǐ】条【tiáo】件合【hé】格的前提下,按照投档【dàng】成【chéng】绩由【yóu】高到低的顺【shùn】序确定录取【qǔ】专业,专业志愿【yuàn】之【zhī】间不设分数【shù】级差【chà】;在【zài】内蒙古自【zì】治区确定考生录取专【zhuān】业时,实行【háng】“招生【shēng】计划 1:1 范围内按【àn】专业【yè】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qǔ】规则。
(四)对投档【dàng】成绩相同【tóng】的考生,如果其所【suǒ】在省市已经规定【dìng】了相关的排序方法【fǎ】,则【zé】按照该【gāi】省市的办法执行,如果其省市没有规定排序方法,则按【àn】照我校规【guī】定办法执【zhí】行,即对【duì】投档成绩【jì】相同的考生【shēng】文【wén】科顺序比较语【yǔ】文、数【shù】学、文科综合、外语【yǔ】;理科顺序【xù】比较数学、语文【wén】、理科综合【hé】、外语;高考改革省份【fèn】顺序比【bǐ】较语文、数学【xué】、外【wài】语;如【rú】果个别专【zhuān】业未录满,则【zé】从服从专业调剂【jì】的考生中录取,如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jun1】不能满足【zú】且不服从专【zhuān】业调剂时,做退档处理。
(五)对于进【jìn】档考生,未能【néng】按【àn】志愿进【jìn】入【rù】专业且服从【cóng】调剂【jì】的【de】考生【shēng】,按投档分数【shù】从高分【fèn】到低【dī】分调剂到未录满并符【fú】合【hé】专业培养要求【qiú】的【de】专业。所有【yǒu】专【zhuān】业调剂考【kǎo】生的优先级均【jun1】低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六【liù】)对于享受政策【cè】照顾【gù】加分或降分【fèn】的考生,按所【suǒ】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ccmc.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大路6177号
联【lián】系电话:0431-84825118 0431-84844694
第十四条 本【běn】章程【chéng】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zhāo】生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此章程由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