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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农业大学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19:37:04    发布:大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山东农业大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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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业大学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为切实做好山东农业大学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维护【hù】学校和【hé】考生合法权益,根据【jù】《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高等【děng】教育【yù】法》和教育【yù】部、山东省教育厅等有【yǒu】关规定,结合学校实【shí】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d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农业大学【xué】2024年普【pǔ】通高等教【jiāo】育招生【shēng】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全面、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学【xué】校招【zhāo】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zhǎng】、新【xīn】闻媒体和社【shè】会各界的【de】监督【dū】。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quán】称及代【dài】码【mǎ】:山东农业【yè】大学,10434。

第五条  学校地【dì】址:山【shān】东省【shěng】泰【tài】安市岱宗大街61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第八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sdau.edu.cn

招生信息【xī】网网址:http://zhaosheng.sdau.edu.cn

联系电话:0538-8242206

E-mail:zsb@sdau.edu.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成立以学校主要负责【zé】人为组长的招生【shēng】工作领【lǐng】导小【xiǎo】组,负责制定招生【shēng】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dà】事【shì】宜【yí】。

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shì】是组织和实【shí】施招生及【jí】其【qí】相【xiàng】关【guān】工作的常设机【jī】构,具体负责山东农业【yè】大学普通本【běn】科招生的日【rì】常工作。

第十一条【tiáo】  学校纪检监察【chá】部【bù】门【mén】对招生工【gōng】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guī】划、办【bàn】学条件【jiàn】,统筹考虑各【gè】省份的生源数量、生源质量、区域协调【diào】发展等因素,结【jié】合近年来【lái】学校招生来源计划编【biān】制情况,确定学【xué】校分【fèn】省分专业招生计【jì】划,报【bào】教育部审核后,通【tōng】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zhāo】生主管部门【mén】、学校【xiào】本科招【zhāo】生网站、学校【xiào】本【běn】科招生报考指南等【děng】形式向考【kǎo】生和社会公布。具体招【zhāo】生计划和专业以省【shěng】级招生主管【guǎn】部【bù】门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学校面向山东、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港澳台地区招收普通本科生。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xiào】招生录取工【gōng】作在【zài】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shì】)招生【shēng】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

第【dì】十五条  学校依【yī】据各省(自治【zhì】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规【guī】定比例提【tí】档。

第十六条  考生思想品德【dé】考核须合格。我校【xiào】对考生体检【jiǎn】标【biāo】准参照教育部、卫【wèi】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hé】会【huì】印发的《普通高【gāo】等学【xué】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děng】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我校英语、商务英语【yǔ】2个【gè】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wéi】英语;食品质量与安【ān】全(中英合作)、土地资源管理(中英合【hé】作【zuò】)为【wéi】英语授【shòu】课,建【jiàn】议非【fēi】英语语【yǔ】种考生谨慎报考;其【qí】余专【zhuān】业均不限制应试外【wài】语语种。

第十八条  对【duì】教育部和各【gè】省(自【zì】治区、直辖市)教育主【zhǔ】管部门规定【dìng】的全国【guó】性高考加分或降分项目,我校【xiào】认可考生【shēng】具备的【de】所有加分项【xiàng】目中最高【gāo】一项加【jiā】分,且【qiě】最高不超过20分。该加分在投档【dàng】、分专业时均【jun1】适用。

第十九条  我校所【suǒ】有专业录取【qǔ】无男【nán】女生比例限【xiàn】制。

第二十条  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批次,除因专【zhuān】业【yè】不服从调剂、体检受限【xiàn】、选考科目不符等特【tè】殊原【yuán】因,投档考生不退档;非平行志愿,优【yōu】先【xiān】录取第一志【zhì】愿考生【shēng】,若第一志愿生源不【bú】足时,将依次从【cóng】后续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1.按“分数【shù】优先,遵【zūn】循志愿”原则进行,即对进档【dàng】考生【shēng】按照投档成绩(含政策加【jiā】分)从高到【dào】低排序,依次视其所报【bào】专业(类)志愿顺序确定录【lù】取专业(类),各专【zhuān】业【yè】(类)志愿间不设分【fèn】数级差【chà】。当【dāng】考生投档成绩无【wú】法满足所【suǒ】填报的专【zhuān】业(类【lèi】)志愿时,若考生服【fú】从专【zhuān】业调剂,则根据考生【shēng】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shēng】计【jì】划有缺额【é】的专业;若考生达不【bú】到报考专【zhuān】业【yè】要求且【qiě】不服从【cóng】专业调剂或体检不【bú】符合专业要求,则【zé】作退档处【chù】理【lǐ】。

对于投档【dàng】成绩相同的考生【shēng】,若【ruò】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zé】,按其【qí】规定执【zhí】行【háng】;若未规定位次【cì】确【què】定原【yuán】则,按照语文和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xué】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kē】成绩依次排序录【lù】取【qǔ】。

2.我【wǒ】校对实行高考选考科目的省份,按【àn】照我校【xiào】在该省份公【gōng】布的选考科【kē】目要【yào】求和该省份【fèn】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de】有关录取规【guī】定执行【háng】。

3.我校对内蒙古考生录取规则为“专业清”。

第二十二条  特殊类别专业录取规则

1.高水平运动【dòng】员录【lù】取【qǔ】按照教育部及省【shěng】级主管【guǎn】部【bù】门【mén】有关要【yào】求和学校当年相关类别招生简章等文件规定【dìng】执行。

2.山东省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体育类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音乐【lè】、体育统考成绩,按【àn】照【zhào】山东省教育厅相【xiàng】关规定在相应批次【cì】按综合分投【tóu】档录【lù】取。对进档考生,按照【zhào】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确【què】定录取【qǔ】专业【yè】;综合分相同时,优先【xiān】录取专业成绩【jì】高者【zhě】。

第二十三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经【jīng】教育部【bù】认定【dìng】审【shěn】批,山东农【nóng】业大【dà】学开设中德合作办学【xué】(许可证编号:MOE37DEA02DNR20030057O),招生【shēng】专业为国际经济【jì】与贸易、工商管理、会计学三个本科【kē】专业,学【xué】制四年,四年学【xué】业【yè】全部在国内【nèi】修读,完成学业经考核【hé】合格的毕业生,颁发山东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和德国埃森经济管理应用技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满足赴德学习条件的【de】学生【shēng】,可选择于第四年赴【fù】德学习,获取德方【fāng】学位证【zhèng】书不以【yǐ】赴德学习为必要条件。

经教育部认【rèn】定审批,山东农业【yè】大学开设【shè】中英【yīng】合作办学(批准书【shū】编号:MOE37UK2A20121342N),招生专业【yè】为土地资源管理【lǐ】本科专业,学制四年【nián】,四年【nián】学【xué】业全【quán】部在国内修读,完成学业经考核【hé】合格的【de】毕【bì】业生,颁发【fā】山东农业大学本科毕业【yè】证书、学士学位【wèi】证【zhèng】书和英国皇【huáng】家农业大学学士学位证【zhèng】书。

经教【jiāo】育部认定审批,山东农业大学开【kāi】设中英合作办学(批准书编【biān】号:MOE37GB2A20101007N),招生专业为食品【pǐn】质量与【yǔ】安【ān】全本科专业,学制四年,四年【nián】学业全部【bù】在国内修读,完成【chéng】学业经【jīng】考核合格的毕业生【shēng】,颁【bān】发山东农业大【dà】学本科毕业证【zhèng】书和学士【shì】学位证书。

第【dì】二十四条  考生被录取后,由【yóu】学校发放录取通【tōng】知【zhī】书,录【lù】取结【jié】果可登陆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sdau.edu.cn/)查询。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rù】校后,按照有关规定【dìng】进行新生资【zī】格审查。审查【chá】不合【hé】格【gé】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六条  学费标准按【àn】照《山东省发展【zhǎn】和【hé】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jiāo】育厅关于规范【fàn】完善【shàn】高校学费收费政【zhèng】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háng】。退费按【àn】照国【guó】家和省相关规【guī】定执【zhí】行。

第二十七条【tiáo】  学校通过奖、勤、助、补、贷、免等多【duō】种【zhǒng】资助方式帮【bāng】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tíng】经济困难【nán】学生可申【shēn】请助学贷【dài】款、奖【jiǎng】助学金、学【xué】费减免【miǎn】、勤工助学等资【zī】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qíng】况【kuàng】,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yù】厅等5部门【mén】印【yìn】发的《关于印发山东省学生资助【zhù】资金管理办法【fǎ】的通知【zhī】》(鲁财【cái】科【kē】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guān】规定执行。

第七章  证书颁发

第二十【shí】八条  学【xué】生完成学业后,按【àn】照山东农业大学学籍【jí】管理规定【dìng】等有关要求【qiú】,符合【hé】毕业【yè】条件【jiàn】的颁发【fā】山东农【nóng】业【yè】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位【wèi】授予条件的本科毕【bì】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xué】校【xiào】名称【chēng】为山东农业大学【xué】。

第八章  其它

第二【èr】十九条  学校【xiào】没【méi】有委【wěi】托任何中【zhōng】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请考生和【hé】家长谨【jǐn】防上【shàng】当。对以学校名义【yì】进行非法招生宣传【chuán】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jiū】其责任【rèn】的权【quán】利。

第三十【shí】条【tiáo】  学校【xiào】以【yǐ】往有关招生工作的【de】要求、规定如与【yǔ】本章程相冲突【tū】,以本章程【chéng】为准;本章【zhāng】程若有与【yǔ】国家【jiā】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yǐ】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yóu】山东【dōng】农业【yè】大学负责解【jiě】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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