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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11:31:24    发布:大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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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化工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维护考生和学校【xiào】合法权益【yì】,根据《中华【huá】人民共和【hé】国【guó】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gāo】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shān】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hé】山东化工职业学院实际【jì】情况,制【zhì】定【dìng】本【běn】章【zhāng】程。

第一条 本章程【chéng】适【shì】用于山东化工职业学【xué】院2024年度普通【tōng】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èr】条 山东化工职【zhí】业学【xué】院招生工作【zuò】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kāi】程序、择【z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招生【shēng】工【gōng】作接受【shòu】纪检监察部门、新【xīn】闻媒【méi】体、考【kǎo】生【shēng】、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dū】。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tiáo】 学校全称:山东化工【gōng】职【zhí】业学院 学校代【dài】码:13319

第五条【tiáo】 学校地址:山东省【shěng】潍【wéi】坊市滨【bīn】海【hǎi】经济开发区汉江东一街03699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tiáo】 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lǐng】导小组。领【lǐng】导小组负责制定相关【guān】招生政策,讨论【lùn】决定招生【shēng】工作中【zhōng】的重【chóng】大事项。

第九条【tiáo】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shè】在招生工作办公室。学院招生工【gōng】作办公室是组【zǔ】织和实施招生相关工作的【de】常【cháng】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组【zǔ】织和实【shí】施【shī】工【gōng】作【zuò】。

第十条【tiáo】 山【shān】东化工职【zhí】业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shí】施【shī】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shēng】计划与专业:各专业【yè】招生计划以各省级【jí】招【zhāo】生主管部【bù】门报【bào】考指南公【gōng】布为【wéi】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1.分数优先原则。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各省【shěng】教【jiāo】育招生考【kǎo】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yuè】考生档案【àn】,具体【tǐ】比例由各省(市)招生【shēng】主【zhǔ】管部门确定。高考分【fèn】数优【yōu】先【xiān】,遵循专【zhuān】业志愿,各专业无级差【chà】。对【duì】于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依次【cì】按【àn】照语【yǔ】文、数【shù】学、英语成绩从高到【dào】低排序录取。

2.在确【què】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jiā】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chéng】绩要求。对享受加分【fèn】政策的考生按照教【jiāo】育【yù】部有【yǒu】关文件规定执行。

3. 各专业无选科要求。

4.招收外语语种不限,学院提供英语教学。

5.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

6.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7. 报考空【kōng】中【zhōng】乘【chéng】务、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高速铁路客【kè】运服务专【zhuān】业【yè】,要求【qiú】男生身高172cm—184cm,女生身高160cm—174cm;无违法犯罪记录。达不到【dào】要求的【de】不可报考。

色盲考生不可报考分析检验技术专业。

8.考生思【sī】想品德【dé】考核【hé】须合格。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zhí】行《普通高【gāo】等学【xué】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规定。

9.录取结果【guǒ】的公【gōng】布渠【qú】道:招生工作办【bàn】公室咨询电【diàn】话,学院招生信息网【wǎng】,录取【qǔ】通知等。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三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shěng】发展和【hé】改革委员会【huì】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dōng】省教育厅【tīng】关于【yú】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de】通知》(鲁发改价【jià】格〔2023〕559号【hào】)文件执行。

第十四【sì】条  退费【fèi】按照国家和省【shěng】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tiáo】 学院【yuàn】通过奖、贷【dài】、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shēng】完成【chéng】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kě】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jiǎn】免【miǎn】、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zhù】条件和【hé】标准由【yóu】学院根据学【xué】生家庭【tíng】经济情况,按照省【shěng】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mén】印发的《山【shān】东【dōng】省学生资助【zhù】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kē】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dìng】执【zhí】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六条 新生报到后【hòu】,所有新生均须【xū】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身体【tǐ】健康状况检查【chá】和入学资格复查【chá】,如发现伪造材【cái】料取得报名资格、冒【mào】名顶替者或体检舞【wǔ】弊及其他【tā】舞【wǔ】弊者,按照有【yǒu】关规定予以【yǐ】清退【tuì】。

第十七条 颁发学历证【zhèng】书学校【xiào】名称及证【zhèng】书种【zhǒng】类:山东化工职业学【xué】院,普通高等教育专【zhuān】科【kē】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他

第十八条  学制及学习方式

所【suǒ】有【yǒu】被录【lù】取的考生(含退役军人和【hé】社会人员考生【shēng】)必须以全【quán】日【rì】制方式参【cān】加学习,学制3年。

第【dì】十九条  转【zhuǎn】专业事宜【yí】根据【jù】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及【jí】学校具【jù】体管理【lǐ】规定执行。

第【dì】二十条 本章程若【ruò】有与【yǔ】上【shàng】级有关【guān】政策不【bú】一致【zhì】之处,以【yǐ】国家和上【shàng】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guān】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山东化工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附:学院联系方式

咨询电【diàn】话:0536-7575021 7575089 7575196

传 真:0536-7575196

学院网址:http://www.qledu.net/

微信公众号:山东化工职业学院

电子邮箱:sdhy2003@126.com

通信地【dì】址:山东【dōng】省【shěng】潍坊市滨【bīn】海经济开发区汉江东一【yī】街【jiē】03699号山东化工职业学【xué】院,邮编:26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