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怀化学院招生章程
本【běn】文为大家整理的是【shì】2024年怀化学院招生章程,主要【yào】包含办学类型、办学层【céng】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jiàn】、录取【qǔ】规则【zé】、收费标准、奖【jiǎng】助学金、学校地址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nèi】容,希望对【duì】大家有所帮【bāng】助。
怀化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tiáo】 根据《中华人【rén】民【mín】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lǜ】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guī】定【dìng】,结合学【xué】校【xiào】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怀化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东路798号
主管部门:湖南省人民政府
办学层次:本科
院校国标码:10548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怀化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本科学生学习期满,考核合格,颁发怀化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标准,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d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zūn】循公平竞【jìng】争【zhēng】、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háng】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yán】格【gé】实施【shī】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xiào】简介:学校创【chuàng】办【bàn】于1958年,是硕士【shì】学位授予【yǔ】立项建设单位,入选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有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28个,国家【jiā】级、省级一流课程2门、61门,省(部)级【jí】科研平台29个,培养了以中【zhōng】国科学【xué】院院士【shì】席南【nán】华、著【zhe】名作家王跃文、歌唱家陈思【sī】思等【děng】为代【dài】表的16余万【wàn】毕业生【shēng】。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lèi】、职高对口类【lèi】、预科班、省【shěng】级高中起【qǐ】点本科层次乡村初中【zhōng】教师公费定【dìng】向【xiàng】培【péi】养计划(含优师专项计划)、楚怡工匠计划等【děng】。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校招生【shēng】工作委员会负责【zé】研究决定【dìng】本校【xiào】招【zhāo】生规模确定、政策制订【dìng】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shēng】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tiáo】 招生录【lù】取期间,中共怀化学院【yuàn】纪律检【jiǎn】查委员会、湖南省【shěng】监委【wěi】驻怀化学院监察专【zhuān】员办公室对招生录取工【gōng】作进行全程监督【dū】检查,确【què】保规范有序、公【gōng】平公正【zhèng】。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zuò】严格【gé】执行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的政策规【guī】定【dìng】和纪律要求,未与任何社会【huì】机构及人员进【jìn】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huì】机构和【hé】个人宣传与学校有合作、可以【yǐ】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bǎo】考生【shēng】录取的【de】,考【kǎo】生【shēng】可第一【yī】时间【jiān】向教育【yù】主管【guǎn】部【bù】门反映,遭受【shòu】相关损失【shī】的【de】可向公安【ān】机关反【fǎn】映。
第【dì】十条 学【xué】校将严格执行【háng】招生政【zhèng】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zài】招生过程中违规的考【kǎo】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jiā】教育考试违【wéi】规处理办【bàn】法》(教育部【bù】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zhāo】生违【wéi】规【guī】行为处理暂行【háng】办【bàn】法》(教育部令36号)确定的【de】程序和【hé】规【guī】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学校【xiào】招生工作进【jìn】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4年【nián】面向【xiàng】27个【gè】省(区、市)招生【shēng】。学校结合国家【jiā】政策导向,根据社会【huì】和【hé】经济发【fā】展需求,统筹考虑各省(区、市【shì】)生源【yuán】数量、生源质量、促进教【jiāo】育公平等因素,编制分【fèn】省【shěng】(区【qū】、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yuán】计【jì】划【huá】)。经学校党【dǎng】委会审定后,报【bào】上级主【zhǔ】管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tiáo】 学【xué】校将分省来源计划报送到各【gè】省(区、市)普通【tōng】高考招【zhāo】生主管部【bù】门审批备案。学校在【zài】各省(区、市)的具体招生专业【yè】及相关【guān】类别【bié】以各省【shěng】(区、市)招生考试机【jī】构公布的为准【zhǔn】。
第【dì】十【shí】三条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zǒng】数的1%,用于调节各【gè】省【shěng】(区、市)生【shēng】源不平衡、专业不均【jun1】衡【héng】以及解决同分考生的【de】录取问题【tí】。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录取要求
第十【shí】四条 学校2024年招【zhāo】生专业共【gòng】50个,具体情况【kuàng】如下【xià】:
序号 | 专业名称 | 所在院系 | 学制 | 学费标准 | 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选科要求 | 非改革省份的文理科要求 |
1 | 物理学(师范) | 物电与智能制造学院 | 四年 | 400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理科 |
2 | 机械设计制造 及其自动化 | 四年 | 5900 | |||
3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四年 | 5900 | |||
4 | 通信工程 | 四年 | 5900 | |||
5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四年 | 4800 | |||
6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四年 | 5900 | |||
7 | 机器人工程 | 四年 | 5900 | |||
8 | 数学与应用数学 (师范) |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 四年 | 4000 | ||
9 | 数学与应用数学 (非师范) | 四年 | 3800 | |||
10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四年 | 3800 | |||
11 | 生物科学(师范) |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 四年 | 4000 | ||
12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四年 | 4800 | |||
13 | 生物工程 | 四年 | 4800 | |||
14 | 生物制药 | 四年 | 5900 | |||
15 | 人工智能 |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软件学院) | 四年 | 5900 | ||
16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四年 | 5900 | |||
17 | 软件工程 | 四年 | 4800 | |||
18 | 数据科学与 大数据技术 | 四年 | 4800 | |||
19 | 网络空间安全 | 四年 | 4800 | |||
20 | 化学(师范) |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 四年 | 4000 | ||
21 | 材料化学 | 四年 | 3800 | |||
22 | 制药工程 | 四年 | 4800 | |||
23 | 汉语言文学(师范)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四年 | 4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科 |
24 | 网络与新媒体 | 四年 | 6000 | |||
25 | 英语(师范) | 外国语学院 | 四年 | 4000 | ||
26 | 商务英语 | 四年 | 3800 | |||
27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商学院 | 四年 | 4000 | ||
28 | 财务管理 | 四年 | 5000 | |||
29 | 物流管理 | 四年 | 4000 | |||
30 | 跨境电子商务 | 四年 | 4000 | |||
31 | 旅游管理 | 四年 | 4000 | |||
32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四年 | 4000 | 思想政治(必须选考) | |
33 | 历史学(师范) | 四年 | 4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
34 | 学前教育(师范) | 教育科学学院 | 四年 | 4000 | ||
35 | 小学教育(师范) | 四年 | 4000 | |||
36 | 法学 |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 四年 | 5000 | ||
37 | 社会工作 | 四年 | 3800 | |||
38 | 公共事业管理 | 四年 | 4000 | |||
39 | 音乐学(师范) | 音乐舞蹈学院 | 四年 | 4200 | 不分文理/文科 | |
40 | 音乐学(非师范) | 四年 | 6000 | |||
41 | 舞蹈学 | 四年 | 8000 | |||
42 | 风景园林 | 美术与设计艺术学院 | 四年 | 4800 | 文科 | |
43 | 园林 | 四年 | 3600 | 生物(必须选考) | 理科 | |
44 | 美术学(师范) | 四年 | 4800 | 不提科目要求 | 不分文理/文科 | |
45 | 美术学(非师范) | 四年 | 8000 | |||
46 | 视觉传达设计 | 四年 | 8000 | |||
47 | 环境设计 | 四年 | 8000 | |||
48 | 产品设计 | 四年 | 8000 | |||
49 | 数字媒体艺术 | 四年 | 8000 | |||
50 | 体育教育(师范) | 体育与健康学院 | 四年 | 4000 | 理科 |
说明【míng】:学校各【gè】专业学费标准按照湖南省【shěng】发改委【wěi】、财政厅和教育厅核【hé】定【dìng】的标准执【zhí】行,此公布标准为2023年执【zhí】行标准【zhǔn】,如2024年【nián】出台新收费文件,则按新文件规定收【shōu】费标【biāo】准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各招生专业对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十六条 英语、商【shāng】务英语专业限招【zhāo】英语语【yǔ】种【zhǒng】考生。报考其【qí】他【tā】专业的考【kǎo】生,不限定外语【yǔ】语种。学校【xiào】有英语和日语公共教学,无其他语【yǔ】种公【gōng】共教学。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调档比例
学【xué】校根据【jù】各省【shěng】(区、市)生【shēng】源情况及各省(区、市)考试院【yuàn】要【yào】求【qiú】确定提档比例,普通类【lèi】原则上不超过101%,艺术体育【yù】类原则上【shàng】为100%。
第十八条 学校提档和确定【dìng】专业时认可各省(区、市)有关加分或降【jiàng】分政【zhèng】策。学【xué】校在调档时认可的各省(区、市【shì】)招生主管部门政【zhèng】策性加分,分值累计原则【zé】上不【bú】得超过【guò】20分。
第十【shí】九【jiǔ】条 学校执行考生【shēng】所在省(区【qū】、市)招生【shēng】主管部【bù】门关于【yú】投档的有关规定,原则上【shàng】只录取有直接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条 专业志愿确定原则
一、普通类专业
(一)按院校平行志愿、专业组平行【háng】志愿投档方案进档的【de】考生,依【yī】据【jù】“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确定考生专【zhuān】业【yè】,专业志愿间不【bú】设专业级【jí】差分。投档【dàng】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生源省(区【qū】、市【shì】)同分排序规则录取,生源省(区、市)没有【yǒu】统一排序【xù】规则【zé】的,依【yī】次按语【yǔ】文数学两科之【zhī】和、语文单科成【chéng】绩、外【wài】语单【dān】科成绩由高到低排【pái】序录取。
如果考生【shēng】填报的【de】所【suǒ】有志愿均不能满足,但【dàn】服从专业调剂的,调剂至生源【yuán】所【suǒ】在省(区、市)招生计划【huá】未【wèi】满额专业录取(以专业组投【tóu】档的,只能在考【kǎo】生【shēng】所投档的专【zhuān】业组内【nèi】进行调剂)。未被填报志愿专业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原则上予以退档。
(二)按【àn】专业平行【háng】志愿投【tóu】档方案进【jìn】档考生,按照各省【shěng】(区、市)公布方案和【hé】有关办法执行,按【àn】所投档【dàng】专业进行【háng】录取【qǔ】。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生源【yuán】省【shěng】(区、市)同分排序【xù】规则投档录取,生源省(区、市)没有统一排序规【guī】则的,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hé】、语文【wén】单科成【chéng】绩、外语单科成【chéng】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qǔ】。
(三)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shēng】考试中心建议,在内【nèi】蒙【méng】古【gǔ】自治区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wéi】内按【àn】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de】录【lù】取规则【zé】。
二、艺术类专业
学校【xiào】认可各省(区【qū】、市)艺术类联考或统考成绩【jì】,文化【huà】成绩【jì】和专业【yè】成绩均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mén】公布的相应【yīng】艺术【shù】类专【zhuān】业所在批次的【de】录取控制分数线。
(一)考【kǎo】生所在省(区、市)明确了投档【dàng】规则的【de】,学校【xiào】认可【kě】该省(区、市)各艺术类专业对应的投档【dàng】规则,按进档考生投档成绩从高【gāo】到【dào】低排序录【lù】取。
(二)考生所【suǒ】在省(区、市)未明确【què】投【tóu】档规则的,学校依据【jù】具体省(区、市)情况确定艺术类专业投【tóu】档规则【zé】进【jìn】行投档,按进档考生投【tóu】档成绩从高到【dào】低【dī】排序【xù】录取【qǔ】。如考生所在【zài】省份没有投档成绩计算方法【fǎ】,学校依据考生综合成绩投档【dàng】录取,综合成绩计算【suàn】方【fāng】法【fǎ】为:综【zōng】合成绩【jì】=(专【zhuān】业统考成绩÷考生所在【zài】省份【fèn】对应专业统考总分×600)×60%+文化成绩×40%。
(三)进档【dàng】考【kǎo】生若出现投档【dàng】成【chéng】绩【jì】(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生源省【shěng】(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de】考生同分排【pái】序规则录【lù】取【qǔ】;对于没有明确同分【fèn】排序【xù】规则【zé】的省【shěng】(区、市),考生投档分数(综合成绩【jì】)相同时,按艺术类专【zhuān】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仍相同则【zé】依次按语【yǔ】文【wén】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dān】科成绩由【yóu】高到【dào】低排【pái】序录取。
三、体育类专业
学校【xiào】认【rèn】可各省(区、市【shì】)体育类【lèi】专【zhuān】业联考【kǎo】或统【tǒng】考成绩。考生文化成绩和【hé】专业【yè】成绩均须达到【dào】生源所在【zài】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体育类【lèi】专【zhuān】业所【suǒ】在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一)考【kǎo】生所在省(区【qū】、市)明【míng】确【què】了投【tóu】档规则的,学校【xiào】认可【kě】该省(区、市)体育类专业投档规【guī】则【zé】,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qǔ】。
(二【èr】)考生所在【zài】省(区、市)未明确投档规【guī】则的,按【àn】考生体育专业【yè】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专业【yè】成绩【jì】相同的考生按文【wén】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文【wén】化成绩仍相同则【zé】依【yī】次按语文【wén】数学两【liǎng】科之和、语文单科【kē】成绩、外语单【dān】科成绩由【yóu】高到低投档【dàng】。进档考生【shēng】依据投档成绩从高【gāo】到低排序录取。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束后不再退档。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shí】二条 学【xué】生入校【xiào】一学期【qī】后可以申请【qǐng】转专业,具体规则和程序【xù】根据【jù】学校转【zhuǎn】专业管【guǎn】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
第二【èr】十三【sān】条 学校建有奖、贷、助、勤、补等全系资【zī】助【zhù】体【tǐ】系。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xué】生【shēng】,可申【shēn】请生源【yuán】地助【zhù】学贷款,学校根据有【yǒu】关政【zhèng】策、规定和程序,采取勤工助学、特困【kùn】补助等措施予以资【zī】助。学校倡导学【xué】生德智【zhì】体美劳全面发【fā】展【zhǎn】,鼓励学【xué】生【shēng】通过获得各级各类奖、助学金完成学业。
第二十【shí】四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zhào】教育【yù】部、原卫生部、中国【guó】残【cán】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生体检工【gōng】作【zuò】指导意【yì】见【jiàn】》及有关补充规【guī】定执【zhí】行。
第二十【shí】五【wǔ】条 录【lù】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tǐ】健康【kāng】状况检查【chá】均采用考【kǎo】生报考普通高校招【zhāo】生【shēng】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shí】所采【cǎi】集的信息,学生【shēng】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xìng】负责。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rù】学后3个月内,学校【xiào】按照招生政策【cè】规定对新生【shēng】报名资格、身【shēn】心【xīn】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qǔ】资格【gé】、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míng】材料等进行【háng】复查复核【hé】。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xué】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zuò】假者,一经查实,取消【xiāo】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jiǎ】情【qíng】节严重或【huò】涉【shè】嫌冒【mào】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èr】十七条 本章【zhāng】程通【tōng】过【guò】“阳光高考”平台【tái】和学校官网向社【shè】会发布【bù】,对于【yú】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de】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xiào】公布的完整招生章【zhāng】程【chéng】为准。
第二【èr】十八条【tiáo】 本【běn】章程适用于学校2024年普通高校【xiào】招生。解释权【quán】属于怀化学院招生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处。如遇上级招生政【zhèng】策调整,以公【gōng】布的【de】最新【xīn】政策为准【zhǔn】。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九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东路798号
邮政编码:418000
招生咨询电话:07452853370
招生咨询邮箱:hhxyzsb10548@163.com
招生信息发布【bù】网址【zhǐ】:https://zsb.hhtc.edu.cn/
监督投诉电话: 0745285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