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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17:07:40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湖南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湖南科技学院【yuàn】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办【bàn】学类【lèi】型、办学层次【cì】、招生计划【huá】、报【bào】考条件、录【lù】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xué】校【xiào】地址等信息【xī】,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dà】家【jiā】有【yǒu】所帮助。

湖南科技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fǎ】》等法律法规【guī】及【jí】教【jiāo】育部有关规定,结【jié】合学【xué】校【xiào】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科技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永州市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本科

院校国标码:10551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科技学院。证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hé】学士学【xué】位授予条件【jiàn】者,授予学士学位【wèi】。学【xué】校学籍管理【lǐ】办公室【shì】联系电话【huà】:0746-6383891,学历证书查询【xún】网址:https://www.chsi.com.cn/。

第四条 学【xué】校招生工作遵循【xún】“公【gōng】平竞争【zhēng】、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jiān】决执行【háng】招生政策规【guī】定和纪律要求,严格【gé】实施【shī】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xué】校英文译【yì】名为“Hu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Engineering”,是【shì】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的公办全日【rì】制普通本科【kē】高【gāo】校,坐落于【yú】古【gǔ】城【chéng】永州,占地面【miàn】积1080亩,现建有14个【gè】教【jiāo】学学院,52个普通本科专业招生【shēng】,涵【hán】盖理学、工学、文学、法学、经济【jì】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xué】等【děng】八大学科门类,面向全国28个省(市、区)招【zhāo】生,现有全【quán】日制在【zài】校学【xué】生1.7万余【yú】人。现有教职工1225人【rén】,其中专任教师【shī】987人,正高职称129人、博【bó】士262人。学校2017年被确定为新【xīn】增硕士【shì】学位授予【yǔ】立项【xiàng】建设单位,2019年【nián】高水平通过教育【yù】部本科教学【xué】工作审核评【píng】估,曾【céng】荣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xiào】优秀【xiù】教学成果【guǒ】特等奖和一等奖,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第六条【tiáo】 学校现【xiàn】有招生【shēng】类别包括全日【rì】制本科普通类、艺术类【lèi】、体育类,湖南省级公费定向师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以及专升本等。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分管招生【shēng】工作校【xiào】领导和纪委书记【jì】为副组长、有关部门【mén】负【fù】责人、相关工作【zuò】人员组成【chéng】的招生工作【zuò】领导小组,负责执行学校党委、行政有关招生工作【zuò】的决【jué】议,研【yán】究【jiū】和制定学【xué】校有关招生工作政策,决定本校招生【shēng】规模等重大事【shì】宜【yí】。学【xué】校在【zài】招【zhāo】生就【jiù】业与创新【xīn】创业指导处设立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xué】校纪委对招生【shēng】录【lù】取【qǔ】工作进行全程【chéng】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gōng】正。

第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bù】和省教育厅有关招【zhāo】生工【gōng】作政策【cè】规【guī】定和纪【jì】律要求,没有与任何社会【huì】机构及人员进行合【hé】作,没有委【wěi】托任【rèn】何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gè】人宣传与我校【xiào】有合作、可【kě】以【yǐ】通过“内部指标”方【fāng】式确保【bǎo】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shí】间向学校【xiào】纪【jì】委或【huò】教育【yù】主【zhǔ】管部门反映,遭受【shòu】相关损失【shī】的可向公【gōng】安机关反映。

第十条 学校严格执行【háng】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过程中违规的【de】考生【shēng】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guī】处理办【bàn】法》(教育部【bù】令33号【hào】)和《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生违【wéi】规行【háng】为处理暂行办【bàn】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de】程序和规定进【jìn】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jí】社会【huì】对学【xué】校招【zhāo】生工作进【jìn】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shí】一条 学校【xiào】2024年面向全国28个【gè】省(市【shì】、区)招【zhāo】生。学校【xiào】根据国家重【chóng】大战【zhàn】略需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统筹考虑各省(市、区)生【shēng】源数量、生源质量、促【cù】进教育公【gōng】平等因素【sù】,制定分省【shěng】(市、区)、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jì】划),报送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pī】,具体分省分专业招【zhāo】生【shēng】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gōng】室向社【shè】会公布的为【wéi】准。学校预【yù】留计划不超【chāo】过招生计【jì】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使用【yòng】严格执行【háng】教育部及湖南省教育厅【tīng】相关规【guī】定。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录取要求

第十二条 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及相关要求如下: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所在院系学制学费标准(元/年)高考综合改革省市选科要求非改革省份文理科要求
1080702电子科学与技术智能制造学院4年4800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理工
208020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智能制造学院4年4800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理工
3080213T智能制造工程智能制造学院4年4800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理工
4080701电子信息工程智能制造学院4年4800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理工
5130205舞蹈学音乐与舞蹈学院4年8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6130202音乐学音乐与舞蹈学院4年6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7080717T人工智能信息工程学院4年4800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理工
8080910T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信息工程学院4年4800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理工
9080902软件工程信息工程学院4年4800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理工
10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学院4年4800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理工
11080703通信工程信息工程学院4年4800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理工
12050107T秘书学文法学院4年3800历史(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文史
13050101语言文学(师范)文法学院4年4000历史(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文史
14030101K法学文法学院4年4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15050262商务英语外国语学院4年38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16050207日语外国语学院4年38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17050201英语(师范)外国语学院4年4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18120103工程管理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4年4800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理工
19081201测绘工程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4年4800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理工
20081001土木工程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4年4800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理工
21082801建筑学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5年48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22081008T智能建造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4年4800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理工
23040201体育教育(师范)体育学院4年4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24130504产品设计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4年8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25130503环境设计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4年8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26130502视觉传达设计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4年8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27130404摄影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4年8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28130401美术学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4年8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29030503思想政治教育(师范)马克思主义学院4年4000思想政治(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文史
30130208TK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4年8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31120210文化产业管理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4年4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32120901K旅游管理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4年4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33070201物理学(师范)理学院4年4000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理工
34070102信息与计算科学理学院4年3800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理工
35070101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理学院4年4000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理工
36080414T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理学院4年4800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理工
37020302金融工程经济与管理学院4年4000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理工
38120204财务管理经济与管理学院4年4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39120202市场营销经济与管理学院4年4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40020401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与管理学院4年4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41120803T跨境电子商务经济与管理学院4年4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42083001生物工程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4年4800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理工
43082702食品质量与安全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4年4800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理工
44081302制药工程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4年4800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理工
45080403材料化学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4年4800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理工
46071002生物技术(师范)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4年4000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理工
47070301化学(师范)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4年4000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理工
48080906数字媒体技术传媒学院4年4800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理工
49040104教育技术学(师范)传媒学院4年4000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理工
50050303广告学传媒学院4年6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51050306T网络与新媒体传媒学院4年6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52130305广播电视编导传媒学院4年8000不提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第【dì】十三条 考生所录取专业相关文化考试科目成绩【jì】原则上不能低于及格【gé】分数,学【xué】校招生【shēng】办公室在【zài】录取【qǔ】时【shí】可根据【jù】实际情况按当年【nián】招【zhāo】生政策对【duì】考生科目成绩要求【qiú】作出适当调整【zhěng】。

第十四条 英语专业【yè】要【yào】求考生的外【wài】语应试语种为【wéi】英语。日语专业要求【qiú】考【kǎo】生的外语应试【shì】语种【zhǒng】为日语或英语。其他【tā】专业不限【xiàn】外语语种,但在【zài】大学学习期间,学校只开设英语公共课程。

第十五条 我校【xiào】艺术类专业录取所【suǒ】需专业【yè】成绩采【cǎi】用生【shēng】源省份相应艺术类专业省【shěng】级【jí】统考成绩。报考我校【xiào】艺术类【lèi】专【zhuān】业考生的专业【yè】成绩、文化成绩均须达到所在【zài】省(市【shì】、区)相应艺术专业本科录取【qǔ】控制分数线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shè】计、环境【jìng】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均采用美术类【lèi】省级统考成绩。如生【shēng】源省【shěng】份举办了摄影专业省级【jí】统考的【de】,摄影专业采用所规定的【de】省【shěng】级统【tǒng】考【kǎo】成绩,如没有举办【bàn】摄影专业【yè】省【shěng】级统【tǒng】考的,则采用美术类省级统考成绩。

音乐【lè】学专业采用音乐类省级统考成绩。舞蹈学采用舞【wǔ】蹈类省级统考成【chéng】绩【jì】。如生源省【shěng】份举办【bàn】了航空服务艺术与管【guǎn】理专【zhuān】业省级统(联【lián】)考的,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zhuān】业采用所规定的省级统(联)考成绩,如没有举办航【háng】空【kōng】服务艺【yì】术与管理专【zhuān】业省级统(联)考【kǎo】的,则采【cǎi】用音乐学、舞蹈学省级统考成绩【jì】。湖南省航【háng】空服务艺【yì】术与【yǔ】管理专业采用舞蹈学省级统考成【chéng】绩【jì】。

第十六条【tiáo】 报考我校体【tǐ】育教育专【zhuān】业考生的专【zhuān】业成绩、文化成绩均须【xū】达到当年所在省(市、区【qū】)体育专业本【běn】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十七条 学校承【chéng】认各省(市、区)按政策给予考【kǎo】生【shēng】享受的加【jiā】分,承认【rèn】并【bìng】录取按政策允许降分【fèn】投档的考生【shēng】。

第十八条 艺术、体育特长生的录【lù】取政策严格按照教育部【bù】、省【shěng】(市、区)级教育行【háng】政【zhèng】部门【mén】的有关规定执【zhí】行。

第【dì】十九条 为满【mǎn】足用人单位岗【gǎng】位对人才的【de】要求,报考音乐学【xué】专业【yè】,建议男【nán】生身高一般在165cm(含165cm)以上,女生身高一般在158cm(含158cm)以上;报考舞蹈学专业,建议男【nán】生身【shēn】高【gāo】一般在168cm(含168cm)以上,女【nǚ】生身高一般在160cm(含160cm)以上;报考航【háng】空服务【wù】艺术与管理专业, 建议男生【shēng】身高一【yī】般在175cm(含175cm)至185cm(含185cm)之间【jiān】,女生身高【gāo】一般在【zài】163cm(含163cm)至【zhì】175cm(含175cm)之间,同时【shí】需满足《湖南【nán】科技学院航空服务艺【yì】术与【yǔ】管理【lǐ】专业体检要求【qiú】》。请达不到【dào】条件的考【kǎo】生慎重报考【kǎo】以上专业,避免【miǎn】后续就【jiù】业困难。

第二【èr】十条 学校对应届生、往【wǎng】届生及社【shè】会考生【shēng】一视【shì】同仁,男女比【bǐ】例不限。

第二十【shí】一条 对认定为思【sī】想政【zhèng】治品【pǐn】德【dé】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学校有权【quán】不【bú】予录取。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èr】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湖南【nán】省教育厅及湖南【nán】省教育【yù】考【kǎo】试院的领【lǐng】导下,在各省(市、区)负【fù】责高校招【zhāo】生录取行政【zhèng】部门和工作机构的统【tǒng】一组织下【xià】进【jìn】行,实行【háng】“学校统筹,招办执行、纪委监【jiān】督【dū】”录【lù】取体制。

第二十三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dàng】比【bǐ】例,顺【shùn】序志愿的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平行志愿的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二十四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bù】颁布【bù】的本年度《关【guān】于【yú】做好【hǎo】普【pǔ】通高校招【zhāo】生工作的通知》和【hé】《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guāng】工程【chéng】”,本【běn】着公【gōng】平、公正、公【gōng】开的原则,综合衡量【liàng】考生德智体【tǐ】美劳各方面素质【zhì】,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yōu】选拔人才。

第二十五条 学校分专【zhuān】业进行【háng】录【lù】取,专【zhuān】业录【lù】取时按【àn】照【zhào】“分数【shù】优先、遵【zūn】循志愿【yuàn】”原则【zé】进行,不设【shè】置分数级差。考生分科类按【àn】投档成绩【jì】排序,从高分到【dào】低分按照各专业(院校专【zhuān】业组内的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各省(市、区【qū】)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录【lù】取。如生源【yuán】省份无【wú】明确【què】的同分排序规则,则依次【cì】按照语文、数【shù】学【xué】、外【wài】语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当【dāng】考【kǎo】生的专业志愿(院校专【zhuān】业组内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shí】,若【ruò】服【fú】从专业【yè】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和录取具体情况,由学校调剂到其【qí】他未【wèi】录满的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zhuān】业调剂,学校有权【quán】作退【tuì】档处理【lǐ】不录取【qǔ】。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建议,我校在内【nèi】蒙古自【zì】治区【qū】普通【tōng】类专业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zhì】愿排队录取”的录【lù】取规则【zé】,艺【yì】术类【lèi】专业录取【qǔ】规则使用【yòng】内蒙古自治区确定的综合【hé】成绩作为排序项【xiàng】分配专业。

第【dì】二十六条 艺【yì】术类【lèi】专业按【àn】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de】规【guī】则【zé】录【lù】取【qǔ】。湖南省音乐类【lèi】、美术类、舞蹈类(含航空【kōng】服务艺术与【yǔ】管理专业)的综合【hé】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zhèng】策性加【jiā】分)×30%+专业统【tǒng】考成绩×70%,最终【zhōng】结果保留【liú】1位小数。

其【qí】他省【shěng】份美术学、视【shì】觉【jiào】传达【dá】设计、环【huán】境【jìng】设计、产品【pǐn】设计、摄影等五个专业,按专业成绩加文【wén】化成【chéng】绩的综【zōng】合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xù】,择优录【lù】取。音乐学、舞蹈学专【zhuān】业按【àn】专业统【tǒng】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含【hán】政策性加【jiā】分)×40%得综合【hé】成绩从【cóng】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按专业统考(联考)成绩×70%+高【gāo】考文化成【chéng】绩(含政【zhèng】策性【xìng】加分)×30%得综合成绩从高到低【dī】排【pái】序,择优录【lù】取。

综合成绩相【xiàng】同时,按【àn】各省(市、区)确定【dìng】的同【tóng】分【fèn】排【pái】序规则录取【qǔ】。如【rú】生源省份无明确的同分排序规【guī】则,则依【yī】次按【àn】专业成绩、语文、数【shù】学【xué】、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同时报考【kǎo】美【měi】术类【lèi】五个专业的专业录取规则遵循第二【èr】十【shí】五条 之规定。

第二十七条 体【tǐ】育教育专业按照综合总分【fèn】从【cóng】高【gāo】到低【dī】的规则录取【qǔ】。湖南省按专业【yè】成绩加文化成绩得综合总分从【cóng】高【gāo】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其他省【shěng】份,按【àn】该省投档规则【zé】,依照【zhào】考生【shēng】的投档综【zōng】合成绩从【cóng】高到低【dī】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总分【fèn】(投档综合【hé】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市、区)确定的同【tóng】分排序规则录取,如生源省份【fèn】无明确的同分排序规则,则依次按【àn】专【zhuān】业成绩【jì】、语文、数学【xué】、外【wài】语单科成绩【jì】高者【zhě】优先【xiān】录取。

第二十八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bān】按照当【dāng】年公布【bù】的预科【kē】招生计划和省级招生主【zhǔ】管部【bù】门【mén】规定的【de】政【zhèng】策【cè】执行【háng】,学校按照投档考生【shēng】的成【chéng】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总分)相同时【shí】,参照省教育厅规定【dìng】的【de】普【pǔ】通类考生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第二十九条 对身体心理【lǐ】健康状况【kuàng】不【bú】符合高考体检标准、所报专业【yè】均已录满且不【bú】服【fú】从调剂、总【zǒng】分低且【qiě】录取满额【é】等情况的【de】考【kǎo】生作【zuò】退档处理【lǐ】。所有录取【qǔ】及退档考生以生源地省级招【zhāo】生主管部门审核确【què】认以后的名单【dān】为准,录取结束后不再退档。

第三【sān】十条 如本章程之【zhī】规定与招生生源省份当年考试【shì】招生【shēng】录取政策不一致的,按招生生源省【shěng】份政策文件【jiàn】规定执【zhí】行。

第六章 附则

第【dì】三十【shí】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bù】有关学生转学相【xiàng】关【guān】规定。对于【yú】入校后确有转专业需求的,按《湖南科技学院学生【shēng】学籍管理办【bàn】法》的规定【dìng】执行【háng】。

第【dì】三十二条 根据国家有【yǒu】关规定【dìng】,学生入学须缴【jiǎo】纳学费、住宿费、书籍费等费用,学校严格按照湖南【nán】省【shěng】发展和改【gǎi】革委员会【huì】、湖【hú】南省财政厅和湖【hú】南省【shěng】教育厅【tīng】相关文件执【zhí】行。各项收费标【biāo】准见学校计划【huá】财务处网【wǎng】站(http://jcc.huse.edu.cn/)。

第三十【shí】三条 学校有完整的奖、勤、助、贷【dài】、缓【huǎn】、减、免【miǎn】、补【bǔ】学生资助政【zhèng】策体系。除【chú】设立国家奖学金【jīn】、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hé】服【fú】兵役【yì】国家教【jiāo】育【yù】资助等国家资助项目外【wài】,学校【xiào】每【měi】年还设立了【le】校长奖学金【jīn】、校级奖【jiǎng】学金、单项奖学金【jīn】、校级助【zhù】学金、校内勤工助学、临【lín】时生活困【kùn】难补助【zhù】、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并积极【jí】争【zhēng】取社会捐助【zhù】设立各类专项【xiàng】奖助学金,支持学生【shēng】完成学业。

第三十四条 录取【qǔ】考生【shēng】的体检标准按照【zhào】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xiào】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jiàn】》及【jí】有关【guān】补充规【guī】定执【zhí】行。

第三十五条 录取考【kǎo】生的思想政治品【pǐn】德【dé】考核和【hé】身体健康状【zhuàng】况检查均采用考【kǎo】生报考普通高【gāo】校招【zhāo】生考试或对口招生【shēng】考【kǎo】试时所采集【jí】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xìn】息真实性负责。

第三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xué】校按照招【zhāo】生政策规【guī】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体心理状况、录取【qǔ】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zī】格及相【xiàng】关证明材【cái】料、专业水平等进【jìn】行复查复核。对【duì】复查复【fù】核【hé】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yán】究处理,凡属【shǔ】弄虚作假【jiǎ】者,一经查【chá】实,取消【xiāo】其入学资格。对于【yú】弄虚【xū】作假【jiǎ】情节严重或涉【shè】嫌冒名顶【dǐng】替【tì】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三十七条 本【běn】章程通过“阳【yáng】光高考【kǎo】”平台和【hé】学【xué】校招生官网【wǎng】向社会发布,对于【yú】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nèi】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gōng】布的完整招【zhāo】生【shēng】章程和学校招【zhāo】生办公室公开发布的【de】解【jiě】释为【wéi】准。

第三【sān】十八条 本章程适【shì】用于我校【xiào】2024年普通高【gāo】校招生。其解释【shì】权属于【yú】学校招生办公室。如遇【yù】上级招生政策调整,以【yǐ】公【gōng】布的最新政策为【wéi】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三十九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杨梓塘路130号

邮政编码:425199

招生咨询电话:0746—6382188

招生咨询邮箱:husezs@163.com

招生【shēng】信息发【fā】布网址:http://zs.huse.edu.cn/

监督投诉电话:0746-638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