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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22:12:58    发布:大学【xué】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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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招工作顺利进行,维【wéi】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体【tǐ】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guó】教育法》、《中华人【rén】民【mín】共和国高等【děng】教育法》和教【jiāo】育部关于【yú】普【pǔ】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工作【zuò】的有关文件精神【shén】,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tiáo】  办学【xué】层次:高职【zhí】(专科) ;学制:三年。

第四条  办【bàn】学类型:全日制【zhì】公办普【pǔ】通高等【děng】学校。

第五条  办学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迎宾大道500号。

第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条  学校简介:

西安航空职【zhí】业技术学院【yuàn】是国家示范性【xìng】高职院校,国家优质【zhì】高等职业院校,全【quán】国56所“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zhí】学校【xiào】”立项建【jiàn】设单位之一。是【shì】教育【yù】部批【pī】准【zhǔn】的【de】具有高等学【xué】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rì】制公办普通高等【děng】职业【yè】院校,直【zhí】属【shǔ】陕西省教育厅【tīng】,面向全国招生。学校位于中【zhōng】国著名航空城——西【xī】安市阎【yán】良区,处【chù】于国家级航空【kōng】产业基【jī】地。学校前身是1958年成立的【de】“第【dì】三机械工业【yè】部阎良【liáng】第一航空工业工人技术学校”,隶属于原第三机械工业【yè】部【bù】,1979年更【gèng】名为空【kōng】军航空工程部【bù】第【dì】三技工学校,隶属于空军,1985年改为全日制【zhì】中等【děng】专业学校,1994年更名为【wéi】空军【jun1】西【xī】安航空工程【chéng】学校,2001年由空军移交陕西省管【guǎn】理,升格大专并【bìng】更名为西【xī】安航空职业技【jì】术学院。建【jiàn】校66年来【lái】,学校秉承“尚德躬行、笃学擅用”的优【yōu】良传【chuán】统,发扬“艰【jiān】苦【kǔ】创业,团结奉献,育才树人,航【háng】空报国,追求卓越【yuè】”的西航精神,为国【guó】家航空事【shì】业培养了大批【pī】高【gāo】素质【zhì】劳动【dòng】者和技术技【jì】能人才,形成了“明【míng】德敬【jìng】业、严谨求【qiú】是”的【de】校风【fēng】。学校现有南、北、东3个校区【qū】,占地面积1000多亩,在校生【shēng】近15000人。设有航空维修工程【chéng】学院、通用【yòng】航空学院、航空制【zhì】造工程学院、航空管理工程学院、航空材料工程【chéng】学院、人工智能学院、自动化【huà】工程【chéng】学院【yuàn】、汽车工程学院【yuàn】、军士【shì】学【xué】院等9个二级学【xué】院,并创【chuàng】建了通识教【jiāo】育学院、创【chuàng】新创【chuàng】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xù】教育学【xué】院、体育与健康管【guǎn】理学院等6个教学单位,1个【gè】航空制造工【gōng】程中心,现代职业【yè】教育研究院【yuàn】、“三全育人”研究院等2个研究院,开设了【le】通【tōng】用航空、航【háng】空维修【xiū】、制【zhì】造【zào】、材【cái】料、管理、人工智能、自动化、汽车等门类齐【qí】全、航空特色鲜明【míng】,紧跟【gēn】时【shí】代发展的高职【zhí】类专业49个。学【xué】校【xiào】坚【jiān】持【chí】以服务发展为【wéi】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定期举办毕业生就业洽谈会,学校毕业生去向落实【shí】率【lǜ】高,就【jiù】业质量【liàng】好【hǎo】,毕业生去向落【luò】实率稳定在97%以上,每年超过【guò】60%的毕业生签约大中型国有企业,超过40%的【de】毕业生签约航空工业、空军【jun1】装【zhuāng】备维修【xiū】、民航运输、航天科技等行业企【qǐ】业,与【yǔ】中【zhōng】国工【gōng】程物理研究院、航天六院【yuàn】、中航西飞、中【zhōng】航成飞、中航【háng】贵飞、宝钛【tài】集【jí】团【tuán】、华为、大疆【jiāng】创新【xīn】、比亚迪、京【jīng】东集团、南方航空【kōng】、厦门【mén】航空、中国人民解放军5706、5720工厂【chǎng】等【děng】行业领【lǐng】军企业建立了长期【qī】稳定的合作关系【xì】。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年【nián】度分省(市、自治区)分专业招【zhāo】生计【jì】划以生源省【shěng】级招考部门【mén】公布数据为【wéi】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dì】九【jiǔ】条【tiáo】   学校成立招【zhāo】生【shēng】工【gōng】作领导小组,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xiàng】等。学校【xiào】纪检监察部门对招【zhāo】生工作全过程【chéng】实【shí】施监督。

第十条   招生【shēng】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shěng】级招生部门【mén】的有关【guān】政策和【hé】规定,按【àn】各省(市、自治区【qū】)招生部门规定【dìng】的录取批次【cì】,采取【qǔ】远程网上【shàng】录取【qǔ】的方式进行录【lù】取。

第十一条   学【xué】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duì】进档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xiān】,遵【zūn】循【xún】志愿的【de】原则录取【qǔ】考生并确定录取专业;分数【shù】相【xiàng】同时,按照语文【wén】、数学【xué】、外语成绩顺序依次排列。对于【yú】专业志愿【yuàn】无法满【mǎn】足【zú】的考生【shēng】,若服从专【zhuān】业调剂,则【zé】按照【zhào】投档成绩结合体检结论【lùn】等情况调剂【jì】录取【qǔ】,直【zhí】至录取额满;若【ruò】不服从专【zhuān】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我校认可相关省(市、自治【zhì】区【qū】)根【gēn】据教育部有关【guān】文【wén】件制定的高考加分政策。

第十三条   身体健康要求:

1、所有录取【qǔ】考生的身体健【jiàn】康必须【xū】符合《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dǎo】意见》及有【yǒu】关【guān】规定执行。

2、定向培养军士【shì】的【de】招收【shōu】政策按照当年【nián】国家【jiā】及生源省份规【guī】定执行【háng】,批次为专科提前批次。

3、根据行业要【yào】求及专业特色【sè】,建议报考我校空中乘务专【zhuān】业:女生身高163cm--175cm,男生身高175cm--186cm,面部及着夏【xià】装时身体裸露部分无疤痕【hén】。无色【sè】盲、色弱【ruò】,无听力障碍,无【wú】嗅【xiù】觉障碍,无乙【yǐ】肝表【biǎo】面抗【kàng】原阳【yáng】性等【děng】遗传或【huò】传染性疾病。

第十四条【tiáo】  外语语种:非英【yīng】语语种的考生【shēng】请【qǐng】慎重报考,我校【xiào】只提供【gòng】英语教学。

第十五条  男女生比例:各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学校学费标【biāo】准按照【zhào】陕西省发改委【wěi】、教育厅、财【cái】政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shōu】费标【biāo】准。

第六章 助学体系

第十七条  学校建【jiàn】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guó】家助学贷款、勤工助【zhù】学、困难补【bǔ】助、学费【fèi】减免等多种方式【shì】并举的奖励【lì】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国家资助:

1、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3、国【guó】家助学金【jīn】:一般困难每生每年【nián】2800元,特别困难每【měi】生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bīng】每生每【měi】年3300元【yuán】。

4、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jīng】济【jì】困难学生【shēng】可在生源地县【xiàn】区学【xué】生资助【zhù】管理部门申请【qǐng】办理【lǐ】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

5、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学校资助:

1、校级奖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

2、校级助学金:每生每年800元。

3、勤工助学:学校为帮助学【xué】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shēng】自立自强、创【chuàng】新【xīn】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shè】会实践能【néng】力【lì】,组织开展【zhǎn】勤工助学【xué】活动,按【àn】规定计【jì】酬发放。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新【xīn】生【shēng】入学后,学校在三【sān】个月内按【àn】照国家招生规定【dìng】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chá】合格者予以【yǐ】电子注册,取得学【xué】籍【jí】。复查不【bú】合【hé】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gé】。

第十九条  招生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迎宾大道500号

邮编:710089

电【diàn】话:029—86852309 86862884  86852310

网址:http://www.xihang.com.cn

第二十条  我【wǒ】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gè】人【rén】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jiā】规定之外【wài】的任何费用。对以我【wǒ】校名义进行非法招【zhāo】生宣传【chuán】等活【huó】动【dòng】的中介【jiè】机【jī】构【gòu】或【huò】个人【rén】,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dì】二十一条  本章程未【wèi】尽事宜,以生【shēng】源省份招生政【zhèng】策规定【dìng】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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