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章程>普通高考>陕西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陕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gèng】新:2024-9-21 22:23:26    发【fā】布:大学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年陕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陕西职业【yè】技术学院招生【shēng】章程,主要包含【hán】办学类【lèi】型【xíng】、办学层次、招【zhāo】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qǔ】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xué】校地址等信息【xī】,以下【xià】是详细内容,希望【wàng】对大家【jiā】有所帮【bāng】助。

陕西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dì】一【yī】条 根据【j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huá】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fǎ】》及【jí】国家教育部【bù】、陕西省【shěng】教育厅有关政【zhèng】策规定,为保证学【xué】校招工作有序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陕西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省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证书颁发

颁发学历证的学校名称:陕西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条 办学地址

白鹿原校区:西安市灞桥区狄寨路2028号;

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杜曲街道樊川路3369号。

第七条 联系方式

联【lián】系电话:029-83618125 学【xué】校网址:www.spvec.com.cn

第【dì】八条 陕西职业技术学院是一【yī】所全日制公办高等【děng】职业学校。学院位于古城西安,有长安和白鹿【lù】原两个校区,占地【dì】面积977.05亩,有【yǒu】教职工835名,有在校生14000余名。学校设有电子信息【xī】工【gōng】程学院、新商【shāng】科学院、旅游与文化学院、对外贸【mào】易学【xué】院、建筑工程学院【yuàn】、汽车【chē】工程与通用【yòng】航空【kōng】学院、学前教【jiāo】育【yù】学院、环境艺术学院、人工智能【néng】学院、国际交流【liú】与合作【zuò】学【xué】院、马克思主义【yì】学院和基础课部【bù】等【děng】12个教学单位,现开设53个专【zhuān】业。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九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副校长、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学院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决策学校招生工作。

第十条 招生【shēng】工【gōng】作委员【yuán】会下设办【bàn】公室,办公室设在校【xiào】企合作与招生就业办公室,落实招生工作委员会各项决定。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èr】条 2024年我校在【zài】相【xiàng】关省(自治区、直辖【xiá】市)的招生专业和【hé】分【fèn】专业招【zhāo】生计划以生源省级招考部门公【gōng】布数据【jù】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tiáo】 我校录【lù】取【qǔ】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zhì】区有【yǒu】关招生的政策规定和【hé】最低控【kòng】制【zhì】分数线,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原则。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学校招生时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学【xué】生入【rù】学后学【xué】校只提供【gòng】英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zhǒng】考生【shēng】谨【jǐn】慎报考。

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要【yào】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fā】的《普通高【gāo】等学【xué】校招【zhāo】生【shēng】体【tǐ】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bǔ】充规【guī】定执行。

第十六条 录取方式【shì】:对所有进档【dàng】考【kǎo】生的专【zhuān】业安排依志愿按成绩从高【gāo】到低录取。同一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当考生所有专业志【zhì】愿均【jun1】未满【mǎn】足【zú】,且【qiě】服从专业调剂【jì】时,则【zé】按【àn】照投档成绩结合体检结【jié】论等情况调剂录取,直至录取【qǔ】满额。不服从专业调剂的【de】考生,将予【yǔ】以退档。

艺术类专业【yè】录取【qǔ】规则:在高考统考文化课成绩和【hé】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美术类专业的【de】录取规则【zé】为按照考生文化课【kè】成绩和【hé】省【shěng】级统考成绩按比例【lì】合成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综【zōng】合成绩计算【suàn】公【gōng】式【shì】为:综合【hé】成绩【jì】=高考文化【huà】课【kè】成绩×50%+(省级统考成【chéng】绩÷省级统考满分×高考文化【huà】课满【mǎn】分)×50%,综合成绩【jì】相【xiàng】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jì】及位次由高到低录取。

第十七条  调档比例为1:1。

第六章【zhāng】    收费标准

第【dì】十八条  学校【xiào】严格按照【zhào】陕西省价格主【zhǔ】管部门规定【dìng】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七章    资【zī】助政【zhèng】策

第【dì】十九【jiǔ】条 学校建立了以【yǐ】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qín】工助【zhù】学、困难【nán】补【bǔ】助、学【xué】费减免等多种方【fāng】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lǜ】色通道”,保证家【jiā】庭经【jīng】济困【kùn】难学生顺利入学【xué】。其中奖助种类有【yǒu】:

1. 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jiǎng】学金5000元/年·生;国【guó】家助学金【jīn】:特别【bié】困【kùn】难3800元/年·生,一般困难【nán】2800元/年·生【shēng】,退【tuì】役【yì】士兵3300元/年·生。

国家【jiā】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tíng】经济困【kùn】难考生可在【zài】生源地【dì】县区学生资【zī】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lǐ】国【guó】家生源地助学贷款【kuǎn】,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yuán】。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2.学院资助:

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单科成绩奖学金:每一学期考试结【jié】束后,学院都要评【píng】定【dìng】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dān】科成绩奖学金【jīn】可以兼得【dé】。

勤工助学:学校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qiáng】学生社会实践【jiàn】能力【lì】,组织开展勤工【gōng】助【zhù】学活动,按规定计酬发【fā】放。

特困【kùn】生学费减免【miǎn】:学院对特【tè】困生实行【háng】学费减免,帮助【zhù】经济特【tè】别困难的学生正常学习和完成学业。

第八章    附【fù】 则【zé】

第【dì】二【èr】十条  新【xīn】生入学后【hòu】三个月内进行【háng】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按照【zhào】国家教育部【bù】有关规定处理。

第【dì】二十一条  学生在规【guī】定年限【xiàn】内修满专【zhuān】业人才培【péi】养方【fāng】案【àn】规定课程,成绩合格【gé】且达到毕业要【yào】求,由学校统一【yī】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xī】网进行毕业生电子注册并颁发毕业证。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hé】中介【jiè】机构或个【gè】人从【cóng】事招生【shēng】录取工作,不收取【qǔ】国家【jiā】和省【shěng】政府【fǔ】规定【dìng】之外的任何费用。对【duì】以学校名义进【jìn】行非法招生录取的中介机构或个人【rén】,学【xué】院将【jiāng】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běn】章【zhāng】程未【wèi】尽【jìn】事宜【yí】,以国家教育部及生源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的规【guī】定为准【zhǔn】,学校【xiào】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shì】负责解释。

相关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