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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陕西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更新:2024-9-21 14:35:00    发布:大学生【shēng】必备【bèi】网【wǎng】      纠错

2024年陕西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陕西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陕西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示范高职联盟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继续贯彻落实【shí】国务【wù】院考试招生【shēng】制度【dù】改【gǎi】革实施意见【jiàn】,确保我院2024年【nián】示范高职【zhí】院校单【dān】独考试招生【shēng】(以下简称“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hù】陕西职业【yè】技术学院【yuàn】(以【yǐ】下简称“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yì】,按照教育【yù】部及陕西【xī】省有关规定,结【jié】合学【xué】院办【bàn】学及招生【shēng】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chéng】。

第【dì】二【èr】条 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落实“十公开”、“30个不得【dé】”的工作要【yào】求【qiú】,接【jiē】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quán】程监督,确【què】保单独考试招生【shēng】工作【zuò】在阳【yáng】光【guāng】下运行,保障单【dān】独考试【shì】招生工作公【gōng】平公正【zhèng】、规范有序开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陕西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831

在陕招生代码:8125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陕西职业技术学院

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简介

陕西职业技术【shù】学院是【shì】一所全【quán】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校。学院位于【yú】古城西安,有长安【ān】和白鹿原两【liǎng】个校区【qū】,占地面积977.05亩,建筑【zhù】面【miàn】积34.2万平方【fāng】米【mǐ】,有专兼职教职工835名,有在校生14000余名。

学院设有电【diàn】子信息工【gōng】程学【xué】院、新商科【kē】学院、旅游【yóu】与【yǔ】文化学院、对外【wài】贸【mào】易学院、建筑工程学【xué】院、汽车工程与通用航空学院、学前教育学【xué】院、环【huán】境艺术学院、人工智能学【xué】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学院、马【mǎ】克【kè】思主义学院、基础课部【bù】等12个【gè】教学单位和陕【shǎn】西【xī】职【zhí】业【yè】教育【yù】(应用技术)研【yán】究院、陕西会展研究【jiū】院、乌克【kè】兰研究中心、陕西乡村振兴教育研究院、刘文西绘画艺术研究院等多【duō】个科研单位。学院现开设53个【gè】专业,其中国家【jiā】“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1个、陕西省 “双高【gāo】计划”高水平【píng】专业群5个,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tí】升专业服务产【chǎn】业发展【zhǎn】能【néng】力【lì】”重【chóng】点建设专业2个、国【guó】家骨干重点建设【shè】专【zhuān】业【yè】4个、国家优质骨干专业14个、陕西【xī】省重点专业10个【gè】、陕西【xī】省“一流专业”14个、陕【shǎn】西省高等职业院校【xiào】专业综【zōng】合【hé】改革试点项【xiàng】目6个,陕【shǎn】西省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试点院系2个。

第五条 办学地点

白鹿原校区: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狄寨路2028号

长安校区:陕西省西安市樊川路3369号

学院网址:http://www.spvec.com.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dì】六条 学院【yuàn】成立由院【yuàn】长,分管招生、教学、纪检【jiǎn】监【jiān】察的院领导,相关【guān】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学【xué】院主要负责人组【zǔ】成的招生工【gōng】作【zuò】委员会,负责确定【dìng】招【zhāo】生【shēng】政策,决定招生工作【zuò】重【chóng】大事项,是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

第七条 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校企合作与招生就业办公室,根据国家教【jiāo】育部、省教【jiāo】育厅【tīng】、省考【kǎo】试院相关规定,组【zǔ】织【zhī】实施学院招【zhāo】生工作委员会决【jué】定。

学院招【zhāo】生信息【xī】网:http://zsxx.spvec.com.cn/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29-83618125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招生计划最终以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第五章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九条 考生资【zī】格。申请参加【jiā】单独【dú】考试【shì】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完成2024年陕【shǎn】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huò】陕西省普通高校【xiào】职业教育单【dān】独招生考试【shì】报名手【shǒu】续,并【bìng】已参加各【gè】市、县(区)组织【zhī】的普通【tōng】高校招生体检。

第十条 考生申请。

2024年3月15日【rì】9∶00至3月【yuè】18日17∶00,考生登【dēng】录【lù】陕【shǎn】西省教育【yù】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zhǐ】: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kǎo】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sneac.com),认【rèn】真阅读查看我院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依据本人意愿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一条 专业志愿填报。

2024年3月15日9:30 至3月22日12:00,已申请我院【yuàn】考生,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xx.spvec.com.cn),进【jìn】入学【xué】院“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系统”,完【wán】善【shàn】个【gè】人【rén】信息,填报专【zhuān】业志愿(最多可填报【bào】3个【gè】专业【yè】),明确本人录取专业调剂意见,确认《2024年单独考【kǎo】试报名表》、《考试诚信承诺【nuò】书【shū】》,并打印《2024年单【dān】独考试招生【shēng】准【zhǔn】考证》。考生也可直接到学院白鹿原校区招生办公室现场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 考试形【xíng】式及时间。符合条件的【de】考生均【jun1】须【xū】参加文化【huà】素质笔【bǐ】试和职【zhí】业适应性(技能)测试【shì】。

1.文化素质笔试

考试时间:9-21上午8:9-21:30

考试对象:“普高生”、“三校生”

具有高中学【xué】历的【de】退役士兵可免去文【wén】化素质测试,其余【yú】所有【yǒu】考生均应参加文化素质测【cè】试【shì】。

文【wén】化素【sù】质笔试由【yóu】示范高职院校统一命题,我院【yuàn】组织考试【shì】,在【zài】一张试卷上综合考核学生的【de】语文、数学、英语知识,每科满分各100分,总【zǒng】分【fèn】300分。

2.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

测试时间:2024年【nián】3月23日14:9-21:00、3月24日8:9-21:00(具体时间以准【zhǔn】考证为【wéi】准【zhǔn】)。

(1)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300分):

“普高生”须参【cān】加【jiā】职业适应性测试【shì】。主要采【cǎi】用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内容【róng】为考生基本情况介绍、职业兴趣和综合【hé】素质【zhì】测【cè】试等【děng】。

(2)职业技能测试(满分300分):

“三校【xiào】生”须参加职业【yè】技能【néng】测【cè】试,职业技能测试须【xū】包【bāo】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jì】术技能【néng】测试。专业能力测【cè】试以教育部发布【bù】的中【zhōng】职专业教学标准中的核心专业知识为基本【běn】依据,采取笔试【shì】考【kǎo】试,重点考察综合专【zhuān】业能【néng】力,满分100分。技【jì】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yè】教学标【biāo】准中核【hé】心技术技能为基【jī】本依据,以【yǐ】操作考试【shì】为主,充分体现【xiàn】岗位技【jì】能、通用技术等【děng】内容【róng】,满分200分。

第十三条 考【kǎo】试【shì】地点及【jí】要求【qiú】。考试地点为:学院【yuàn】白鹿原校【xiào】区和长【zhǎng】安校区,具体以准【zhǔn】考证为准。考生在考试时须携带学院《2024年示【shì】范高职【zhí】院校单独考试招【zhāo】生准考证【zhèng】》和二代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

第十【shí】四【sì】条 预录取及报到注册【cè】。学院于2024年4月7日17∶00之前,将预录取考【kǎo】生信息通【tōng】过高职院校分类考【kǎo】试招【zhāo】生【shēng】网上管理【lǐ】平台报送省教育考试【shì】院,并在学院【yuàn】招生信息【xī】网上公示【shì】预录取考生【shēng】名单。若首次预录取考【kǎo】生经报到注【zhù】册后【hòu】,招【zhāo】生【shēng】计【jì】划仍【réng】有缺额,学院将对缺【quē】额计划组织递补预录取,递补预录取【qǔ】考【kǎo】生必【bì】须在我【wǒ】院已上报成绩库中,且未到其【qí】他任何高职院校办理报到【dào】注【zhù】册手续,报送递补预录取考【kǎo】生信息的时【shí】间为2024年4月13日9∶00至4月14日17∶00。

被我院首次预【yù】录取考生于2024年4月【yuè】12日17:00前,持本人【rén】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报到注册,进行【háng】现【xiàn】场确【què】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院【yuàn】预录取资【zī】格【gé】。递补预录新生于2024年4月【yuè】17日【rì】17∶00之【zhī】前,持本【běn】人居【jū】民身份证原【yuán】件到我院报到注册【cè】,进【jìn】行现场确认,逾期【qī】视为自动放弃我院预录取资格。

第【dì】十五条 正式录取备案。我院于9-21至19日,到省教育考试院【yuàn】为已报到注【zhù】册新生办【bàn】理正【zhèng】式录【lù】取备案手续。省教育考试院将在门户网站上公示我院【yuàn】正式【shì】录取【qǔ】新生名单,同时我【wǒ】院【yuàn】也将在招生信【xìn】息【xī】网上进【jìn】行公示【shì】。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d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de】要【yào】求,以《普通【tōng】高【gāo】等学【xué】校招生【shēng】体检工作指导【dǎo】意见》等【děng】有关规定为准。对于高考体检结【jié】果或学院体检复查结【jié】果不符【fú】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院可【kě】取消其预录【lù】取或录取资格,也可【kě】按照规【guī】定调整【zhěng】其【qí】预录取或录取【qǔ】的专业【yè】。

新生入学【xué】后,学【xué】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jìn】行入学资格复查【chá】,资格【gé】复【fù】查不合格【gé】者【zhě】,按照教育部有【yǒu】关规定【dìng】处理。

第十【shí】七条 单独考试招【zhāo】生【shēng】考【kǎo】生总成绩为文化素质笔试与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chéng】绩之和,总分600分,其【qí】中文【wén】化素质【zhì】笔试满分300分,职【zhí】业适应性(技【jì】能)测试满分300分。按【àn】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dī】排序并依【yī】据不同考生类型(普高【gāo】生、三【sān】校生)划【huá】定录取控制线,以不【bú】低于实【shí】考人数3%的淘汰比例,确定录取人【rén】数【shù】:

1.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考生。

2.考生总成绩【jì】相同时【shí】,按照【zhào】文化素质笔试的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顺【shùn】序【xù】依【yī】次排【pái】列。

3. 各专业计划人数【shù】由【yóu】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huì】根据各【gè】专业报名情况可进【jìn】行【háng】适当调整。当考【kǎo】生所有专【zhuān】业【yè】志愿均未满足【zú】,且【qiě】服从专业调剂【jì】时,则调剂【jì】录【lù】取到考生专业【yè】志愿相同或相近的计划未【wèi】满额的学科门【mén】类,若相同或相近学科【kē】门类均已满额,则调剂到未录取【qǔ】满额【é】并符合录取【qǔ】要求的专业。不服从专业【yè】调剂的【de】考生,将予以【yǐ】退档。

第七章招生监督

第十八条【tiáo】 学【xué】院纪检监察部【bù】门负责专项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负责处【chù】理考生【shēng】和家长【zhǎng】反映的相【xiàng】关问题【tí】、投诉等工作。

第十九条 学院不委托【tuō】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qǔ】国家和省政府【fǔ】规【guī】定之【zhī】外【wài】的任何费用【yòng】。对以学【xué】院名义进【jìn】行非【fēi】法招生【shēng】录取的中介机【jī】构或个人,学【xué】院将依法【fǎ】追【zhuī】究责任。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dì】二十条【tiáo】 学【xué】院严格【gé】按照【zhào】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有关文件【jiàn】精神确定【dìng】收费标准。

学费

1.艺术类专【zhuān】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méi】体艺术设计【jì】专【zhuān】业10000元/人·年【nián】。

2.国家高水平【píng】专业【yè】:旅游【yóu】管理、酒店【diàn】管理与数【shù】字化运营、空中乘务专业 7150元/人·年。

3.其余各专业均为6500元/人·年。

住宿费:

不带独立卫生间的8人间 650/人·年,

带独立卫生间的8人间800元/人·年,

不带独立卫生间的6人间1000元/人·年,

不带独立卫生间的4人间1100元/人·年

带独立卫生间的4人间1200元/人·年。

第九章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

第二十一条【tiáo】 我【wǒ】院建【jiàn】立【lì】了【le】以国家奖助学金【jīn】、国家【jiā】助学贷款、勤工【gōng】助学【xué】、困难补【bǔ】助、学费【fèi】减免【miǎn】等多种方式并【bìng】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tōng】道”,保证家庭经济困【kùn】难新生顺利入学【xué】。其中奖助【zhù】种类有【yǒu】:

1. 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国家助【zhù】学金:特别困难3800元/年·生【shēng】,一般【bān】困难2800元/年·生,退役【yì】士【shì】兵3300元/年·生【shēng】。

国家生【shēng】源地助学贷【dài】款:我【wǒ】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què】定的可以申请国【guó】家生源地助学【xué】贷款【kuǎn】的普通【tōng】高【gāo】校,家庭经济困难【nán】考【kǎo】生可【kě】在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mén】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guò】16000元【yuán】。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2.学院资助:

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单科成绩奖学金:每【měi】一【yī】学期考试结束后【hòu】,学【xué】院【yuàn】都【dōu】要评【píng】定奖学金,优秀学生【shēng】奖【jiǎng】学金和单科【kē】成绩奖学金可以兼得。

勤工助学:学院按政策规定每年从【cóng】教育事业收【shōu】入中按比例足额【é】提取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学【xué】生的【de】勤【qín】工助学工作。学【xué】生入学后【hòu】,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优先【xiān】申【shēn】请参加【jiā】。

特【tè】困生学费减【jiǎn】免【miǎn】:学院对特困生实行学费减免,帮【bāng】助经济【jì】特【tè】别困难的学生正常学习和完成学业。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běn】章程经【jīng】学【xué】院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bào】省教育厅审核【hé】通过后【hòu】生效。

第二十三条【tiáo】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yǐ】国家教育【yù】部及【jí】陕西【xī】省普通【tōng】高校招生有关【guān】政策规定为准【zhǔn】,学【xué】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jiě】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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