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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遵义医科大学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6:35:25    发【fā】布【bù】:大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遵义医科大学招生章程

本文【wén】为【wéi】大【dà】家【jiā】整理的【de】是2024年遵义医【yī】科大学招生章程【chéng】,主要【yào】包含招生计划、培养模式、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xì】内【nèi】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zhù】。

遵义医科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依法治【zhì】校,实施【shī】“阳光招生”,保证学校【xiào】本【běn】科招生工作顺利【lì】进行,切实维护学【xué】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gēn】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zhōng】华人民共【gòng】和【hé】国高等教育法【fǎ】》和教【jiāo】育部、贵州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tiáo】  本章程适【shì】用于遵义医科大学【xué】2024年普【pǔ】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遵义医科大学

第四条  院【yuàn】校国标代【dài】码【mǎ】:4152010661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新蒲校区: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校园1号路(校本部)

邮政编码:563000

大连路校区: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大连路201号

邮政编码:563000

珠海校区: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金湾路368号

邮政编码:519041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院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九条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十条  学校主管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xué】校本科招生【shēng】工作在遵义医【yī】科大学本科招【zhāo】生工作领导小【xiǎo】组指导、监【jiān】督【dū】下进【jìn】行。学校成立【lì】由【yóu】校领导任组长,校内有【yǒu】关部门【mén】(院、系)负责人组【zǔ】成的本科招生工【gōng】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guàn】彻执【zhí】行教育【yù】部和相关省(直辖市、自【zì】治区)考试招生主管部门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指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  招【zhāo】生【shēng】办公【gōng】室为学校本科招【zhāo】生领【lǐng】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jù】国家、省【shěng】、学校招生规定【dìng】和实【shí】施细则【zé】,编制招生计【jì】划,组织招生宣传、录【lù】取、新生入学等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bù】门【mén】对本科招生工作实施【shī】监【jiān】督【dū】。在【zài】录【lù】取期间成立信访组【zǔ】,安排专人负【fù】责考生的信访、申诉【sù】、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面【miàn】向全国25个【gè】省【shěng】(直辖市【shì】、自治区)招【zhāo】生,招生计划【huá】以省教育厅下达,各生源地公布【bù】的【de】专业目录为准。其中预留计划(不【bú】超过本科计划的1%)用于录取各地投档【dàng】范【fàn】围内【nèi】上【shàng】线生源【yuán】。

第十【shí】五条  学校推行【háng】“大类+专业”招生模式。大类专业为药学类【lèi】(含【hán】药物【wù】制剂、药学)。其他按【àn】原【yuán】有专业招生【shēng】执行。

第十六条  录取批次:学校本科招生涉及体育、免费医学定向生、普通类本科、国家专项、地方专项、民族班等,具体以各省(直【zhí】辖市、自治区)招【zhāo】生主管部门【mén】录取批次安【ān】排为准【zhǔn】。

第五章 培养模式

第【dì】十七条【tiáo】  按照大类专业录【lù】取的学生【shēng】,学校【xiào】实行“宽口【kǒu】径、厚基础、多样化【huà】”的人才【cái】培养模式:分二个学习阶【jiē】段。第一【yī】学习阶段为通【tōng】识【shí】教育和专业通【tōng】识教育,以全【quán】校性公共课程和专业【yè】基础课程为主。第二学习阶段【duàn】为专业【yè】教育,以专业课【kè】程和素质【zhì】拓展课【kè】程【chéng】为主。学校【xiào】在二个学【xué】习阶段之间依据【jù】专业容量【liàng】、学生志愿、学业情况和学术特长等条件及相关规定实施专业分流。

第十八条  按照专业录取的学【xué】生,学校【xiào】将根据各专业【yè】培【péi】养方案实施培【péi】养。

第十九条  学【xué】校与广州医【yī】科大学开展深度【dù】战略合作【zuò】,在共和国勋章【zhāng】获得者、中国工【gōng】程院院士、著名【míng】呼吸病学专家【jiā】广州医科大学【xué】钟南山的【de】支持下【xià】,将“南山”精神引入临床【chuáng】医【yī】学专业卓越医生【shēng】培养,特设立“南山班【bān】”,“南山班”人【rén】才培【péi】养全面实行【háng】导师制,由钟【zhōng】南山院【yuàn】士任总导师。

第六章 录取规则及要求

第二十【shí】条  学校【xiào】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qǔ】工作规【guī】定【dìng】,并结合各地生源情况,确定【dìng】最终【zhōng】投档【dàng】比例。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高考政策优【yōu】惠文件规定【dìng】,认可各省【shěng】(直辖【xiá】市、自治【zhì】区)加、降分形成的【de】投【tóu】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yè】的成绩依据。

第二十二条 若第一次平行志愿投档考生人【rén】数不足时【shí】,学校【xiào】将接收【shōu】征集志【zhì】愿考生。学校实行【háng】无【wú】分数级差录取。

第二【èr】十三条 对【duì】于【yú】未【wèi】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省(直辖【xiá】市【shì】、自治区)的进档考【kǎo】生,按照“分数优先(以考生【shēng】投【tóu】档成绩为准)”原则【zé】,从高分到低【dī】分按照考生的专业【yè】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若考生所填报专业均【jun1】未录取时,对【duì】服从【cóng】专业调剂【jì】的考生,学校则将其调剂到该批【pī】次计【jì】划未录满的招生专【zhuān】业【yè】(含【hán】校【xiào】区间调【diào】整),对不服从专业调【diào】剂者【zhě】,学校将予以退档。

第二十四条  对于【yú】实【shí】施高【gāo】考综合改革【gé】录取省(直辖市【shì】、自治区【qū】)的进【jìn】档考生,学校按照其高考改革志【zhì】愿填报及投档【dàng】录取实施相关规定,同【tóng】时参照“分数优先”原【yuán】则【zé】进行【háng】录取。

第二十五条  若在录取中出现【xiàn】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情况【kuàng】,学【xué】校将依【yī】据各省(直【zhí】辖市、自治区【qū】)招生录取相【xiàng】关【guān】规定,并与其招【zhāo】生考试【shì】主【zhǔ】管【guǎn】部门协商决定实施录【lù】取。

第二十六条 实施高考【kǎo】综【zōng】合改革【gé】录取【qǔ】省【shěng】(直辖【xiá】市【shì】、自治【zhì】区)考生报考我校,必须满足学校招生专业对应的相关选考科目要求【qiú】。

第二【èr】十七条  对于考生身体健康状【zhuàng】况【kuàng】的要求,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shēng】部、中国【guó】残【cán】联联合印发【fā】的《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zhǐ】导【dǎo】意见》及有关补充【chōng】规定和以下【xià】专业要求、建议执【zhí】行【háng】。

第二十八条  相【xiàng】关专业招【zhāo】生体检要求(建议)及【jí】说明: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体检及专业要求(建议)
1100201K临床医学

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建议肢体残疾,将影响所填报专业学习、就业的考生慎报(根据用人单位岗位要求)。

2100202TK麻醉学

色盲、色弱考生限报;要求身体无残疾;

建议男生【shēng】身高160cm以上(含160cm),女生身【shēn】高150cm以【yǐ】上(含150cm)(根【gēn】据大多数用【yòng】人单位的要求【qiú】)。

3100203TK医学影像学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4101001医学检验技术色盲、色弱考生限报;该专业不能报考执业医师。
5100703TK临床药学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6100700药学类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7120401公共事业管理不能【néng】准【zhǔn】确识别红【hóng】、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yī】种【zhǒng】颜色的导线、按键【jiàn】、信号【hào】灯、几何【hé】图形者限报。
8101003医学影像技术色盲、色弱考生限报;该专业不能报考执业医师。
9101101护理学

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建【jiàn】议男【nán】生身高165cm以【yǐ】上(含165cm),女生【shēng】身高158cm以上(含158cm)(根据大多【duō】数用人单位要求)。

10071102应用心理学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11081302制药工程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12100901K法医学

色盲、色弱考生限报;该专业不能报考执业医师。

法医学专业毕业生就业方向多在公检法系统,身体条件参考公务员体检要求【qiú】,建议男生身高【gāo】165cm以【yǐ】上(含165cm),女生身高158cm以上(含158cm)(鉴【jiàn】于【yú】该专业就业特殊性,建议女生慎报)。

13070102信息与计算科学不【bú】能准【zhǔn】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huáng】、绿、兰、紫各种颜【yán】色【sè】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shù】码、字母【mǔ】者限【xiàn】报。
14080711T医学信息工程不【bú】能准确【què】在显示【shì】器上识【shí】别红【hóng】、黄、绿、兰【lán】、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yán】色的数码、字母者限报。
15100401K预防医学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16082702食品质量与安全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17101005康复治疗学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18100205TK精神医学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19101102T助产学

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建【jiàn】议男生身【shēn】高165cm以上(含165cm),女生身高158cm以上(含158cm)(根据【jù】大多数用人【rén】单位要【yào】求)。

20100301K口腔医学

色盲、色弱考生限报;要求身体无残疾;

建【jiàn】议【yì】男生身高165cm以上(含165cm),女生身高155cm以上(含155cm)(根【gēn】据口腔治疗【liáo】器械操作要【yào】求【qiú】)。

21040203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色盲、色弱【ruò】考生限报;要求男生【shēng】身高168cm以上(含168cm),女生身高158cm以上(含158cm),身体无残疾【jí】(根据专业要求【qiú】)。
22040206T运动康复色盲、色【sè】弱考生限报;要求男【nán】生身高168cm以上【shàng】(含168cm),女生身高【gāo】158cm以上(含158cm),身体无残疾【jí】(根【gēn】据专业要求【qiú】)。
23100207TK儿科学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24100101K基础医学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25101011T智能医学工程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26083001生物工程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27101008T听力与言语康复学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28100204TK眼视光医学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29100801中药学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30101006口腔医学技术

色盲、色弱考生限报;要求身体无残疾;

该专业不能报考执业医师。

第二十八条  相【xiàng】关【guān】专【zhuān】业招生体检要求(建议)及说明【míng】:

第二十九条 报考英语【yǔ】、商务英语【yǔ】专业的【de】考生,要求外语语种为:英【yīng】语,且【qiě】英语单科【kē】成绩【jì】在满【mǎn】分的60%以上(含60%)。

我校【xiào】各【gè】专业(除外语【yǔ】类专业【yè】)现行【háng】所修【xiū】公共课外语【yǔ】语种为:英语,建议高考语种为非英语【yǔ】语种的考【kǎo】生根据自身情况填报我校。

第七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

第三十条 严格按照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三十【shí】一条  学校有完善的“奖【jiǎng】、勤、助、补、减”学【xué】生资助体【tǐ】系,新【xīn】生进校时开通了家庭经济困难学【xué】生【shēng】入学“绿色通道”。对贵州省脱【tuō】贫家【jiā】庭【tíng】学生(原建【jiàn】档立卡学生),学校均按规定标准先予减免【miǎn】学费3830元,已享受学费减免的学【xué】生不再重复享【xiǎng】受【shòu】该资助项目。

第八章 毕业(学位)证书

第三十二条  凡【fán】具有学籍【jí】的学生,德、智【zhì】、体【tǐ】、美、劳合格,且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完【wán】成培养方案规定的【de】教育【yù】教学【xué】计划,成绩合格,准予【yǔ】毕业,颁【bān】发毕业【yè】证,符合《遵义医科【kē】大学学【xué】士学位授【shòu】予实施【shī】细【xì】则》规【guī】定者,授予学士学位。

第九章 复查

第三十【shí】三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yuè】内,学校按照教育部、省及学【xué】校关于【yú】招生【shēng】、入学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全【quán】面复查。复查合【hé】格【gé】者【zhě】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xué】校区别情况,根据相关规定予以【yǐ】处【chù】理【lǐ】,直【zhí】至【zhì】取消【xiāo】入学资格。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学校本科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dì】    址:贵州【zhōu】省遵【zūn】义市新蒲新区校园【yuán】1号路

邮政编码:563000

区    号:0851

联系(监督)电话:28609366

传    真:28204408

咨询电话:28204791、28205801

电子邮箱:zyyxyzsbgs@163.com

学校网址:https://www.zmu.edu.cn/

招办网址:https://zyzb.zmu.edu.cn/

第三十【shí】五【wǔ】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lǜ】、法规、规【guī】章、规范【fàn】和【hé】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fǎ】规【guī】、规章、规范和【hé】有关政策【cè】为准。

第三十六条【tiáo】 本【běn】《章【zhāng】程》由遵【zūn】义医科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zé】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