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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更新:2024-9-21 23:12:02    发【fā】布:大学生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本【běn】文为【wéi】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内江职业技【jì】术学院单招章程,主要【yào】包含【hán】学校概况、招【zhāo】生专业、招生【shēng】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tiáo】 根据《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教【jiāo】育法【fǎ】》《中华人民【mín】共和国高【gāo】等教育法》《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guó】职业教育法》以【yǐ】及【jí】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四川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国标代码及主管部门

(一)学校名称: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国标代码:12640

(三)在川招生代码:5176

(四)主管部门:内江市人民政府

第四条 学校层次、办学类型、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证种类

(一)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二)办学类型:公办

(三)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四)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办学地点: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东四段199号。

第六条【tiáo】 学校高职单【dān】招工作坚【jiān】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jiàn】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jī】制,强化招考行【háng】为规【guī】范,严格【gé】实施招【zhāo】生“阳光工程”。

第七条 学校成立【lì】高职【zhí】单【dān】招工作【zuò】领【lǐng】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luò】实四川省招考委、四川省教育厅高职单招的相关政策、办【bàn】法及要求,研【yán】究制定学校高【gāo】职单招工【gōng】作方案【àn】,执行【háng】有关【guān】招生工作的决定【dìng】。

2024年学校单【dān】招工【gōng】作在【zài】学校高职【zhí】单招工【gōng】作领导小【xiǎo】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组具【jù】体负责2024年单【dān】独考【kǎo】试【shì】招生工【gōng】作,各工作组职责如下:

1.单独招生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

2.招生工作组:负责单独招生宣传、报名、新生录取,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工作。

3.考务工【gōng】作组:负【fù】责内【nèi】江职院各考【kǎo】点提【tí】取试卷,试卷【juàn】保管,试卷分发【fā】,负责各考点考场设【shè】置编【biān】排、考【kǎo】试、答【dá】题试卷及答题卡的提交等考务工作。

4.保【bǎo】障工作组【zǔ】:负责考点现场【chǎng】相关【guān】设施布置;负责住宿、用餐、医疗等后【hòu】勤协调保障工【gōng】作【zuò】。

5.安全保卫组:负责考试期间安【ān】全保卫;负责【zé】押【yā】运试卷、保管【guǎn】试卷【juàn】,配合考务工作组对考试过程进行秩序维护和安【ān】全保卫。

6.监督【dū】工作【zuò】组:负【fù】责招生考试录取全过程的纪【jì】检监督,建立【lì】监【jiān】督机制并督促运行【háng】,确保单招考【kǎo】试及录取【qǔ】工【gōng】作公平、公正、公开。

第【dì】八【bā】条 学【xué】校成立由纪检监察【chá】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纪【jì】检监督小组,全【quán】程监督高职单招录取工作【zuò】。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dì】九条 学校的【de】高职【zhí】单招计划包【bāo】括普高类和中职类,招【zhāo】生专业【yè】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shì】院公布为准【zhǔn】。

第十条 根据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的职业特性及就业要求,建议男生【shēng】身【shēn】高不低于1.68米,女生不低于1.58米的【de】考生【shēng】填【tián】报【bào】上述专业。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 高职【zhí】单【dān】招【zhāo】录取工作在四【sì】川省教育考试【shì】院统一组织下进【jìn】行,执行“学校负【fù】责、招【zhāo】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认可四川省【shěng】规定加分政策,依【yī】据加【jiā】分以后形【xíng】成的【de】投档成【chéng】绩进【jìn】行录取。

第十三条  对进档【dàng】考生的专业【yè】安排,实行分【fèn】数优先的【de】原则【zé】,从高分【fèn】到低分【fèn】进行【háng】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shù】级差【chà】。投档【dàng】成【chéng】绩【jì】相同时,按四川省确定【dìng】的高职单招同分排序【xù】规则【zé】进行录取。

第十【shí】四条 录取专业时【shí】,考【kǎo】生【shēng】所【suǒ】报专业志愿无【wú】法满足时,对【duì】服从专业调剂者【zhě】,从高分到低分调剂【jì】到对应类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yè】调剂者,作退档【dàng】处理【lǐ】。

第十【shí】五条 对考生身【shēn】体【tǐ】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 考生可【kě】在2024年4月10日17:00后登录四【sì】川省教育考试院【yuàn】官方网站(https://www.sceea.cn)查询本人【rén】投档情【qíng】况。拟申请放【fàng】弃录取资格【gé】的已【yǐ】投档考生须在2024年4月12日【rì】10:00前,将【jiāng】考【kǎo】生本人及家长签字【zì】的放弃退档申请、准【zhǔn】考证和【hé】身份证复印件资料发【fā】送到学校指定【dìng】邮箱(414632747@qq.com)办理放【fàng】弃录取手续【xù】,逾期一律【lǜ】不办理。

第十七条【tiáo】 按【àn】照《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tīng】关于印发<四【sì】川省2024年【nián】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实施办【bàn】法>的通知》(川招考【kǎo】委〔2023〕67号)文件规【guī】定,我校【xiào】2024年高【gāo】职【zhí】单招【zhāo】招收保送及免试生,且申请考生须符合学校2024年高【gāo】职单招【zhāo】招生专业及专业类别【bié】要求。

第五章 收费办法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zhào】四【sì】川省【shěng】发展改革委【wěi】、教育【yù】厅、财政厅【tīng】、省市场监管【guǎn】局有【yǒu】关政策执行。服务【wù】性【xìng】收费【fèi】和代收【shōu】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十九【jiǔ】条 学生的国家教育资助项目【mù】和资助标准严格按照教【jiāo】育部、财政【zhèng】部、省教育【yù】厅、省财政厅、省退役军【jun1】人【rén】事务厅等部门有【yǒu】关政策【cè】执行【háng】。

第六章 附则

第二【èr】十条 考生被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按我【wǒ】校有关【guān】要求【qiú】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bàn】理【lǐ】入学手续【xù】。未经请假或请【qǐng】假逾期者【zhě】,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dāng】事由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xué】资格【gé】。新生【shēng】入校后,学校统一进行新【xīn】生【shēng】复查【chá】工【gōng】作。凡【fán】复查不【bú】合【hé】格的新【xīn】生,将按【àn】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zī】格。

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东四段199号

邮政编码:641100

招【zhāo】生咨询【xún】电话:0832-2265927  2261439  2262435

传真:0832-2262435

学校网址:http://www.njvtc.edu.cn

学校招生网网址:http://zs.njvtc.edu.cn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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