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教【jiāo】育法》、《中华人【rén】民【mín】共和国高【gāo】等教育法》等法【fǎ】律法规以【yǐ】及教育部有关规定【dìng】,特制定本【běn】章程。
第二条【tiáo】 本章程适用【yòng】于我校【xiào】今【jīn】年普通高等教育的【de】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高校全称: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学校
层 次:专科
第四【sì】条 汉阳【yáng】校区地址【zhǐ】: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山前街【jiē】道【dào】合肥社区汉阳【yáng】街65号;
长青校区地址【zhǐ】: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新【xīn】吉【jí】林街【jiē】道新北社【shè】区长青【qīng】路24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
1.工程测量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2.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
3.热能动力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700元;
4.光伏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700元;
5.钢铁智能冶金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6.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7.数【shù】控技术专业【yè】[学【xué】费标准待定,以价【jià】格主管部门最终核【hé】定标【biāo】准收取];
8.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9.智能焊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700元;
10.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11.机电一体化技术专【zhuān】业[学【xué】费标准待【dài】定,以价格【gé】主管部门最【zuì】终【zhōng】核定标准【zhǔn】收取];
12.机电一体化【huà】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xué】费标准为每生每【měi】学年【nián】9500元;
13.智能机电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14.智能机器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15.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16.电气自【zì】动化技【jì】术【shù】专业【yè】[学费标准待定,以价格主管部【bù】门最【zuì】终核【hé】定标准收取];
17.电气自动化【huà】技术专【zhuān】业[学【xué】费标准待【dài】定,以价格主管部【bù】门最终核定标准收【shōu】取];
18.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19.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20.汽车制造与试验技【jì】术(中外合作办【bàn】学)专业学【xué】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nián】9500元;
21.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22.智能网联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23.高速【sù】铁【tiě】路客运服务(校企合作)专【zhuān】业学费【fèi】标准为每生每【měi】学年6000元;
24.汽【qì】车【chē】技术服【fú】务与营销(机动车鉴定与评估)专业学【xué】费标准【zhǔn】为每生【shēng】每学年【nián】4500元;
25.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26.民航运输服务(校企合作)专业学【xué】费标准为【wéi】每生【shēng】每学年6500元;
27.空中乘【chéng】务【wù】(校企【qǐ】合作)专业学费标准【zhǔn】为每生每【měi】学年6500元;
28.城市轨道交通运【yùn】营管理(校企合作)专【zhuān】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xué】年【nián】6500元;
29.导游(冰雪旅【lǚ】游方【fāng】向)专业学费标【biāo】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30.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yè】学费【fèi】标准【zhǔn】为每生每学【xué】年4000元;
31.大数据与【yǔ】会计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价格主【zhǔ】管【guǎn】部门最【zuì】终核定标准收取【qǔ】];
32.大数据【jù】与会计(校企合作)专业【yè】学【xué】费标【biāo】准为每生每学年【nián】6000元;
33.电子商务专业[学【xué】费标准待定,以价格主管【guǎn】部门【mén】最终核【hé】定标准收取【qǔ】];
34.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35.现代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36.建筑室内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37.建筑【zhù】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待【dài】定【dìng】,以价格主管部【bù】门最终【zhōng】核定标准收取【qǔ】];
38.工程造【zào】价专业【yè】[学费标准待定,以价格主【zhǔ】管【guǎn】部门最【zuì】终核定标准收【shōu】取];
39.电子信息【xī】工程技【jì】术专业[学费【fèi】标准待【dài】定,以【yǐ】价格主管部门最【zuì】终核定标【biāo】准收取];
40.物联【lián】网应用技术(校企合作)专【zhuān】业学费标准为每【měi】生【shēng】每学年【nián】6500元;
41.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
42.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
43.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
44.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
45.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
46.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47.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
48.移动应用开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49.动漫制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
50.现代【dài】移动通信技术(校【xiào】企合作)专【zhuān】业学费【fèi】标准为【wéi】每生每学【xué】年6700元;
51.现【xiàn】代移【yí】动通【tōng】信技术(中外合作办【bàn】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nián】95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d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xué】内容,成绩合【hé】格,符【fú】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jīn】、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fú】兵役高等学校学生【shēng】国【guó】家教育资【zī】助【zh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我校校内奖励、资助还设立学校奖学金、学习进【jìn】步奖学金、担当奉献奖学金、道【dào】德【dé】风尚【shàng】奖学【xué】金、技能【néng】创新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奖学金、临时困难【nán】补助、突发事件补【bǔ】助,自【zì】然灾害补【bǔ】助【zhù】、学费减免等。
第八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xué】前【qián】,家庭经济困难【nán】学生可向户籍【jí】所在地学生资助管【guǎn】理机【jī】构申请【qǐng】办理生源地信用【yòng】助学贷款。入学后【hòu】,家庭【tíng】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chū】申请,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xué】生具体情【qíng】况开展困【kùn】难认定,采取不同措【cuò】施给予【yǔ】资【zī】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háng】教【jiāo】育部、国家【jiā】卫生健康【kāng】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zhì】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děng】学【xué】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dàng】的批次,学校调【diào】阅考生档【dàng】案【àn】的比例原则上控【kòng】制在【zài】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dàng】比【bǐ】例原则【zé】上控制在【zài】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dàng】比例有特殊规【guī】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2、院校志愿:在实行【háng】“平行志愿”投档的【de】省市区,按“分数优先,遵【zūn】循志愿”的原则录取【qǔ】;在实行“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市区,学校优先【xiān】录取第一志愿考【kǎo】生【shēng】,在【zài】第一【yī】志【zhì】愿录取【qǔ】不满的情【qíng】况下,录取非一志愿考【kǎo】生。
3、专业录取【qǔ】:采取“志愿【yuàn】优先【xiān】”的原则,即录【lù】取【qǔ】时一志愿【yuàn】生源充足的专业,按照投档分【fèn】数从高到低录【lù】取【qǔ】一志【zhì】愿的考生,一志愿生源【yuán】不【bú】足专业【yè】,按志愿顺序录取。
4、优先级别:对投【tóu】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我院【yuàn】规定的办法执行,即对投档成绩相【xiàng】同【tóng】的【de】考生,文科类以语文【wén】、数学【xué】、外语、文科综合为【wéi】顺序【xù】,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语【yǔ】文、外语、理科综合为顺【shùn】序【xù】,科目成绩高者【zhě】优先录取。“3+1+2”改【gǎi】革的省份,首选科目【mù】为历史的考生【shēng】,以【yǐ】语【yǔ】文、数学、外语、历史、再选科【kē】目总【zǒng】分为顺序,科目【mù】成【chéng】绩高者【zhě】优【yōu】先【xiān】录【lù】取;首选科【kē】目为物理的考【kǎo】生【shēng】,以数学、语文、外【wài】语、物理【lǐ】、再选科目总【zǒng】分为【wéi】顺序【xù】,科目成绩高者优【yōu】先录取。“3+3”改革的省份,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科【kē】总分、语文【wén】单科成【chéng】绩、数学单科成绩【jì】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yōu】先录取。
5、专业调剂:对同批次同一【yī】院校志愿报【bào】考我【wǒ】校、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且服【fú】从调剂的【de】考生【shēng】,按投【tóu】档【dàng】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并符【fú】合【hé】专【zhuān】业培养要求【qiú】的专业。
6、退【tuì】 档:未满足专业志愿且不【bú】服从【cóng】调剂的考【kǎo】生,做退档处【chù】理。
7、照顾加分: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并录取。
8、在内蒙古自【zì】治区实行“招生计【jì】划1:1范围内按专业【yè】志【zhì】愿【yuàn】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jltc.edu.cn
通讯地址:吉林市龙潭区汉阳街65号
联系电话:0432-63426560; 0432-63426587
第十四条 本【běn】章【zhāng】程无特别要【yào】求【qiú】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zhí】行【háng】。
第【dì】十五条 本章程由【yóu】吉林电子【zǐ】信息职【zhí】业技术学院【yuàn】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