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吉林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吉林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吉林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jù】《中华人【rén】民共【gòng】和国教【jiāo】育法》、《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guó】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guī】以【yǐ】及【jí】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zhì】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chéng】适用【yòng】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yù】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zuò】。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工程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学校
层 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zhǐ】:吉【jí】林省四平市铁【tiě】东区北门街【jiē】道新春【chūn】社区长发路1299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收费标准如下:
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
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畜牧兽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食品智能加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食品营养与健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老年保健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园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粮食工程技术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农业生物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生物制药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应用化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智能焊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汽车电子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宠物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动漫制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500元;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liù】条 学生完成【chéng】培养方案要【yào】求的教学内容,成绩【jì】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工程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学生资助政策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xué】金、国【guó】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fú】兵役【yì】高等【děng】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我校还设立“奖、助、补”的资助体系:
(一)奖 除国家和地方政府各项奖【jiǎng】学金外,学校设【shè】立优秀学【xué】生【shēng】奖学金
(二)助 学【xué】校拨专款设立勤工助学【xué】、涉农专业“知农【nóng】爱农”专项【xiàng】助学【xué】金【jīn】。
(三)补 学校设立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临时生活补贴。
第八条 有关申请程序
入学前,学生可【kě】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xué】生【shēng】资助【zhù】管理部门咨询并申请办【bàn】理生源【yuán】地信【xìn】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jì】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zàn】时筹集【jí】不齐学费和住宿费【fèi】,可在开学报到【dào】时,通【tōng】过高校开【kāi】设【shè】的“绿色【sè】通道”先办理入学手【shǒu】续。入学后,高校资【zī】助部门【mén】根据学生【shēng】具体情况开展困难【nán】认定,采取【qǔ】不同措施给予【yǔ】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wěi】员会、中国残【cán】疾人联【lián】合会制定并下发【fā】的《普【pǔ】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遵循公平【píng】竞争【zhēng】、公开选拔、公开程【chéng】序的原【yuán】则;执行国家【jiā】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qū】、直辖市招生【shēng】委员【yuán】会【huì】制定【dìng】的录取政策【cè】以及本【běn】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yǐ】考生填报【bào】的志愿和高考文化【huà】课【kè】成绩【jì】为主【zhǔ】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qǔ】。在录取【qǔ】过【guò】程中,自觉接【jiē】受各省(区【qū】、市)招生委员会、纪【jì】检监察部门【mén】、考生和社会各界【jiè】的监督。
2.投档比例:按【àn】照顺【shùn】序志愿投档的批【pī】次,学校调阅【yuè】考生档【dàng】案的比例原【yuán】则上控制在120%以【yǐ】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cì】,调【diào】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nèi】,如生源省份投档比【bǐ】例有特殊【shū】规【guī】定,按生源省【shěng】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háng】。
3.院校【xiào】志愿【yuàn】:在【zài】实行“平行志愿”投【tóu】档的各省(区、市),按【àn】“分数优先,遵循志【zhì】愿【yuàn】”的【de】原则录取;在实行“按顺序志愿”投档的各省(区、市),学校优先【xiān】录取【qǔ】第一志愿考【kǎo】生,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de】情况下【xià】,录取非一志愿考生【shēng】。
4.专业录取:采取“分数优【yōu】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专业志愿【yuàn】之间【jiān】不设级【jí】差分。即先【xiān】按投档分【fèn】从高到低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zhuān】业【yè】志愿顺序【xù】录取,如【rú】考生【shēng】分数未【wèi】达【dá】到【dào】第一专业志愿录【lù】取分数,即看是否达【dá】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以此类推,直至最【zuì】后一个专【zhuān】业志愿。对【duì】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投档分数从【cóng】高分【fèn】到低分【fèn】调剂到未录满并符合专【zhuān】业培【péi】养要【yào】求的【de】专业,对未满足专业志【zhì】愿【yuàn】且不服【fú】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chù】理【lǐ】。
5.优先级别:对【duì】同分考生【shēng】,按各省(区、市)确定的【de】同分排序规【guī】则进行择【zé】优专业【yè】录取。
6.照顾加分: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并录取。
7.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shēng】计【jì】划1:1范围内按专业【yè】志【zhì】愿排队录【lù】取”的录取规则【zé】。
8.加试要求:所有专业无加试要求。
9.面试要【yào】求【qiú】:高【gāo】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入学时【shí】需【xū】参加【jiā】面【miàn】试,如面试不合格,可申请转到其他专业【yè】。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s://www.jlevc.cn
通讯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长发路1299号
联系电话:0434-3352111
联系部门:吉林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处
第【dì】十四【sì】条 此【cǐ】章【zhāng】程由学校负责解释,未尽事【shì】宜,按照国家【jiā】和各省招生政策执行。